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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过后还要养殖果子狸?某地政府部门请示报告引关注
当年10月15日,非典过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即宣布,果子狸经营者只要持有营业执照、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和《广东省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销售凭证》,并领取所属野生动物保护站颁发的《广东省陆野生动物经营证明》,便可以经营果子狸。 -
疫情过后还要养殖果子狸?江西省野保局:不属实,相关政策有待国家进一步明确
2003年8月,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果子狸名列其中。江西日报曾在2019年11月报道过江西省万安县饲养果子狸的“致富经”:“30只母狸可产子狸90只左右,每只子狸半年至一年可长为5公斤商品狸,按每公斤200元计算,90只可卖9万元。 -
SARS“主犯”找到是蝙蝠,但果子狸人工养殖仍需慎重
省林业厅野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人工养殖果子狸的养殖户很少,好多年都没新增一家,虽然现在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专家证实蝙蝠是SARS病毒的自然宿主,但毕竟果子狸是中间宿主,是SARS“易感群体”,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