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单八千万期货骗局背后:52名被告人均获刑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中,五名主理人被深圳中院以诈骗罪判处。 主犯刘某亮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4名主犯分别被判处11年至6年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有47名被告人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1年1月,他们还因诈骗罪被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处七年零两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官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投资理财电信诈骗案。 犯罪团伙精准选人实施诈骗。 受害人人数虽少,但人均受骗金额却很高。 近年来的电信诈骗案件中,以投资理财为名的电信诈骗案件数量并不高,但诈骗金额却很大。 很多受害人有一定的积蓄,有投资理财需求,但缺乏相关经验和知识。 很容易陷入犯罪团伙的诈骗陷阱。
2015年4月至2019年2月,刘某良等人注册成立多家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区设立办事处(后为躲避司法打击,在马来西亚设立海外业务单位),并招募员工组成犯罪集团。 。 该犯罪团伙非法自行搭建虚假期货交易平台,通过设定高杠杆、高点差、高强平额度、利率等参数,诱骗受害人炒作所谓沪深300指数、恒生指数等。指数、黄金指数、美元指数、石油指数、天然气等产品,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集团成员利用微信添加对股票感兴趣的客户,利用虚假宣传引诱客户进入微信群、直播间,以股票老师、开户顾问等身份为客户分析推荐股票,推荐虚假股票为客户提供平台; 一些会员则在直播间或微信群中充当喷子,发送在假平台上获利的截图,诱骗客户在假平台上开户和交易。 客户将资金转入虚假平台提供的账户后,资金并未真正连接到任何真实的期货市场。 相反,它们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被转移到犯罪集团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 该虚假平台后台为客户生成虚假账号并填写相应资金数字。 此后,犯罪团伙成员引导客户交易,并通过反向指令等方式,诱导客户高买低卖,频繁交易,薄利多销。 只有当客户遭受的损失超过50%时,客户才会止损并离场,并通过控制账户向客户付款,造成正常提款的假象。 客户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点差和损失,成为犯罪集团的非法利润。 经审核涉案假冒平台数据库,发现有441名受害者在该平台进行交易,合计损失超过8571万元。
这个精心设计的骗局背后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体系。 基层业务员以初中或高中学历为主,管理团队包括多名毕业于知名大学、经验丰富的金融领域从业者。 检察官表示,本案犯罪团伙的犯罪手段充分体现了信息时代欺骗的难以捉摸:
1、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 犯罪团伙一开始只能依靠国内现货平台。 后来,它能够开发自己的虚拟软件,并构建一个足以令人信服的网络界面来伪造国外期货平台,并且其欺诈技术不断升级。
2、善于研究投资者心理,巧妙利用“团员”的从众心理线索,达到“杀猪”诈骗的效果。 经查证发现,涉案的一个投资团伙中,数十名成员中只有一名是真正的投资人,其他人基本都是披着虚假身份的作案者。 他们编造身份引诱受害人,并一步步筛选掉缺乏专业知识而落入陷阱的受害人。
3、精通专业金融投资知识。 犯罪团伙利用境内外投资政策差异以及结算货币汇率差异制定策略,引导投资者在受害人损失50%后退出交易。 有些受害者的信息不对称。 他们被骗后,简单地认为自己的投资失败了,无法及时发现风险。
犯罪分子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打击了近年来猖獗的虚假期货平台诈骗犯罪,也震慑了电信诈骗相关犯罪分子。 同时石油期货骗局,检方还提醒投资者对任何超高收益的网络投资理财保持警惕,不要加入陌生人的“投资群”,不要相信陌生人发来的“盈利图”,更不要参与内幕信息的发布。 一个非法投资平台,有导师的新闻和股票推荐石油期货骗局,避免陷入网络欺诈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