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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诈骗案警示:男子伪装女性身份骗取400余万元被判刑

温馨提示:本文最后更新于2025年4月21日 09:10,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在下方留言或联系博主。
摘要

网络交友拓展了人们的朋友圈,然而网络好友的真实身份信息难以核实。这种向网友“借”钱的诈骗行为,在网络交友盛行的今天,层出不穷。广大网民朋友们在网络交友中,要提高防骗意识,谨防被网友利用感情“借”钱。

网络交友使得人们的朋友圈得以拓展。然而,网络好友的真实身份信息是难以进行核实的。

2020 年 1 月到 2023 年 9 月期间,被告人曹某把自己伪装成女性身份,还起名为“李芸”。他以恋爱作为幌子,借助聊天软件和被害人毛某、吕某、贾某、许某展开网聊。在取得各被害人的信任之后,他编造了家人住院需要缴纳住院费、手术费,家人去世需要安葬费,自己生病需要治疗费等情况,接着分别对这四位被害人实施了诈骗行为。经鉴定,被害人毛某被诈骗了 4313278 元;被害人吕某被诈骗了 103928.6 元;被害人贾某被诈骗了 112000 元;被害人许某被诈骗了 67000 元。被告人将所获得的赃款全部挥霍掉了,这些赃款主要用于赌博以及日常的高消费。

灞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怀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他通过编造虚假事实,从而获得了被害人的信任。接着网络交友防骗,他利用这种信任骗取了被害人的财产,且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因此网络交友防骗,被告人曹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其认罪悔罪的态度等因素,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处以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并且责令被告人曹某向四名被害人退还所损失的财物。

交友防骗网络图片_交友防骗网络平台_网络交友防骗

本案中,被告人将自身性别进行伪装。通过网络渠道结识了多位朋友。在成功获取网友的感情以及信任程度之后。编造出并不存在的借口。向网友提出借钱以及请求帮助的要求。借此骗取网友的钱财并用于个人的挥霍行为。这种以向网友“借”钱为手段的诈骗行为。在如今网络交友十分盛行的情况下。频繁出现且数量众多。广大的网民朋友们在进行网络交友时。应当提升自身的防骗意识。要小心谨慎。避免被网友利用感情而“借”钱给他们。发现被骗后,要把银行流水、对方账号等相关证据保存好,要积极报警,并且要保留好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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