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免费酒还能赚钱?销售白酒成“庞氏骗局”新花招
扬子晚报讯(记者刘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闲置的民间资金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投资理财。 人们对财富的合理追求,导致不少犯罪分子想尽办法玩“庞氏骗局”。 2019年3月底,淮安区检察院以黄某等人以高额回扣销售某品牌白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黄某等人提起公诉。 一审宣判。 被告人黄某、任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年期八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罚款五万至三十万不等。
2016年5月,淮安市某贸易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与任某、杨某签订合作协议,规定任某、杨某以该贸易公司名义“销售”某品牌产品非零和消费模式。 酒。 具体模式有两种:第一种:消费者投入3600元(后改为4080元)下单,一次性带走价值7500元的白酒(每瓶酒外值178元,实际零售价每瓶20元)被取消; 第二种:消费者投资3600元(后改为4080元)下单,获赠四箱(每箱6瓶)白酒。 剩下的酒由贸易公司出售,贸易公司每天获得70元的返利,每7天返还一次,返还超过7500元就出局。
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投资,任某、杨某等人通过举办酒会、散发传单等方式,在淮安市、泰州市、南京市、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等地区发展了一大批会员,并安排部分会员参观某酒类开发公司,取得会员的信任……在白酒“销量”最盛的时候,投资会员中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就是“喝白酒赚钱”。 通过上述方式,短短三个多月时间,任某、杨某共发展了5000多名会员。所有会员均选择采用第二种投资模式,投资资金总计超过1000万元,全部用于任、杨的回扣,普通会员和发展会员的大区领队的佣金,会员介绍新会员的奖励,举办酒会的费用,买酒的费用等。
到达案发现场后庞氏骗局营销模式,犯罪嫌疑人表示,“‘卖’酒只是一个名字,实际上,没有会员会关注酒好不好喝、值多少钱、卖给谁,我们只能不断发展新会员,并通过新会员对他们进行投资。” 资金用于维持整个返利模式的运行。 用新会员的钱买酒,用新会员的钱给老会员回扣。 为了支持一名会员的返利,您需要发展两名新会员,并支持这两名新会员的返利需求。 再培养四名新成员……”
2016年10月,该贸易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停止赔付,3600余名会员共计损失1170万余元。 本案被告采取的“非零和销售模式”,以白酒为“道具”,依托白酒生产实体企业,通过各种宣传骗取会员信任。 事实上,它以高额回扣为诱饵,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披露。 吸收存款符合“非法性”、“公开性”、“激励性”、“非特异性”的特点。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庞氏骗局营销模式,“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通过回购商品、存款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及销售等” 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罪定罪处罚。 希望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拒绝高额利润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血汗钱、养老钱、教育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