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数贸张健传销案揭秘:宋密秋从操盘到获刑全过程解析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云数贸的张健(其真名是宋密秋)在 2019 年已被判刑。他要到 2029 年 4 月底才会刑满。如今的“云数贸”诈骗项目与张健并无关联。
云数贸张健从操盘云数贸到获刑情况:
一、在国内发展“云数贸”传销的犯罪事实
2012 年 4 月,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民警将被告人宋密秋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防骗 钱在自己手里,之后宋密秋被监视居住。2012 年 11 月 13 日,宋密秋让妹夫赵某某在深圳进行登记注册,成立了深圳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并且继续借助“云数贸”传销模式,依托“云数贸联盟网”来发展下线会员。
2012 年 12 月 1 日,宋密秋等人被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原因是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2013 年 1 月 21 日,他们被取保候审。2013 年 3 月份,为逃避打击继续开展传销活动,宋密秋将“云数贸联盟”网更名为“云数贸商业联盟”。并且通过一个名叫“小何”的程序员变更了网址,传销模式依然沿用“云数贸”。在网址上设立了管理员办公平台网站,设立了云商联盟管理系统网站,设立了云商联盟管理员登录网站,设立了云商联盟会员登录网站。这些网站分别有入会板块、返利板块、股票交易板块。(图文来源:公众号利箭在行动)
云数贸公司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这一方式,同时进行授课,并且在云商联盟网站放置宣传资料。借此宣传云数贸公司是一家在国家工信产业部成功获得备案的国际经贸集团,是商业航母,是中国第一个由国家提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体,还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声称张健为未来世界首富等。在不具备发行股票资质的情况下,以销售云数贸公司原始股票作为名义,以发展新会员返利作为诱饵,从而引诱参加者持续发展会员。云数贸公司凭借收取提现手续费而非法获利。
马某某、杨某、陈某东等云数贸公司会员在宋密秋的同意或默许下,在兰州市成立了兰州云数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银川市成立了宁夏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在昆明市成立了昆明云数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玉溪市成立了玉溪云数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以给会员配送、销售印有未来世界首富张健的字样和张健头像的产品来获利,并且以此引诱他人加入“云数贸”传销组织以及发展下线会员。2013 年 5 月,宋密秋借助马某某的运作。以宁夏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赞助的方式,以“张健”这一身份参与了中央电视台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九届经济峰会论坛。并且接受了专访。借此利用中央媒体对“云数贸”进行了宣传,使得“云数贸”的影响力得以扩大。(图文来源:公众号利箭在行动)
2014 年 4 月 14 日时,云商联盟管理系统网站注册的会员账号数量为 1270111 个。会员分为个人商户、企业认证商户、云商商户三个级别。在会员关系网络中处于顶点的会员是“company”。其发展的下线会员账号数量总共是 1269851 个。发展的下线层级数达到了 480 层。
二、在国外指挥控制“云数贸”传销的犯罪事实
2013 年 10 月,被告人宋密秋得知在马来西亚传销合法。为逃避国内法律追究,他想把“云数贸”传销做大做强。尚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宋密秋从云南偷渡到缅甸,接着又逃往马来西亚吉隆坡。在马来西亚,他不仅通过互联网持续遥控指挥国内的传销头目发展会员,还在马来西亚及其周边各国大力宣传并发展“云数贸”传销。宋密秋的传销组织发展速度很快,这引发了媒体的负面炒作,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关注。
2014 年 3 月,宋密秋存在被马来西亚警方抓捕的担忧。之后,他随即逃往泰国,继续开展传销活动。2014 年 10 月,被告人宋密秋由于持有非法证件,被泰国警方抓获,并且被判处刑罚。被告人宋密秋在泰国普吉岛监狱服刑期间,为持续掌控其传销组织。他先后给予马来西亚人“史迪芬”以及“赖彩云”授权,同时也授权了国内的崔某平、杨某某、司某等人。这些人以“云数贸”作为基础,开设了“云讯通”“五化联盟”“建业联盟”等多个属于“云数贸”的下级传销盘,并积极发展会员。经鉴定,涉案金额为 9313241954.25 元的是“云讯通”。
在组织和领导“云数贸”系列传销活动时,有一个以宋密秋为首的传销组织。该组织谎称宋密秋自幼便是“神童”,9 岁就大学毕业,12 岁便能破译中国工商银行密码,被国家认定为天才、网络精英,14 岁时被特招入伍,在北海舰队海军陆战队服过役,退役后由国家安排来运作“云数贸”。称宋密秋会成为未来的世界首富,鼓励会员进行注册,使用张健头像的商标,成立以“云数贸”来冠名的公司。借助捐资助学、捐赠寺庙以及扶助孤老残幼等方式,塑造出张健“乐善好施”以及“世界首富”等个人形象。并且宣称“云数贸”是中国的第九大民生工程,要建设全民消费网来抵制美日帝国的经济侵略,从而激发所有国人的爱国情结。
三、发展“云数贸”---五行币传销的犯罪事实
2016 年 10 月到 11 月期间,被告人宋密秋所发展的传销骨干分子史迪芬以及崔某平前往泰国监狱探望宋密秋。随后,宋密秋提出要在“云数贸”及其下级传销盘口的运行之上,策划推出“五行币”传销盘口。“五行币”传销设定了“Y、S、M”这三个级别。Y 级会员的入会费为 500 元。S 级会员的入会费是 2500 元。M 级会员的入会费是 5000 元。其主推的方向是发展 M 级会员。发展会员依然采用双轨制模式。
“五行币”传销随着不断发展完善,其入会和发展会员主要有以下收益:
一是现金和实物方面的收益,规定成为 M 级别的会员会获赠一枚印有张健头像的“五行纪念金币”,其重量为 10 克。后期因传销团伙高层不断落网,M 级会员费开始提升,为掩盖传销事实,还加赠了金镶玉吊坠以及其他实物。发展一名 M 级下线会员可获得 10%的直推奖,该直推奖为 500 元。团队发展 200 名会员时,团队长可获得 1 万元现金奖励,团队还会发放 15 万元“宝马奖”,而后由团队长根据下级会员的业绩分发给会员,以此达到发展会员层层返利的目的。当团队发展 5000 名会员,或者在推广“五行币”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上层管理、工作人员,会给予“金砖奖”(约奖励现金人民币 20 万元)等奖励。
二是虚拟货币收益方面:“五行币”传销组织承诺,入会会员在“五行币网”开网之后,会按照会员级别(也就是会费数目)来配置数字货币。这种数字货币存在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是随着会员发展总量的不断增加,数字货币会发生增值。经过“五进五出”的复投增值操作后,数字货币就能够进行提现或者交易,从而让会员获得大量的现金。动态收益指的是发展会员时会获得对碰奖,这个对碰奖是 25%的数字货币。按照双轨制的规则,会进行层层对碰,并且可以无限替代。同时,还规定了各个级别的会员每天对碰奖的上限。(图文来源:公众号利箭在行动)
2016 年 12 月到 2017 年 4 月这段时间里,“五行币”传销在发展时没开设网站。注册会员依靠过去的“云数贸”以及其下级传销组织的各个传销团队。由推荐人用手工记录会员的个人信息,并且把会员推荐关系逐层上报。按照推荐关系来排列会员之间的上下层级关系。2017 年 4 月初,宋密秋让女友汪某芳安排后台技术员周某云制作了五行币传销网站。接着宣布五行币开网,并且由“小妹高飞”(马来西亚人)来负责管理。会员注册时每人需缴纳 100 元费用。
2017 年 4 月,“五行币网”开网之后。被告人宋密秋开始策划并设计了“五行商城”制度。接着,他安排张某峰担任五行商城的总负责人,让其负责五行商城的开发工作。同时,宋密秋指定周某云作为五行商城的技术人员,让其设计五行商城网站并与张某峰进行对接。“五行商城”有制度规定,该商城需要对接产品。并且所有的产品都必须要用“张健头像”来做商标。在商城建好之后,“五行币”会员能够使用配置的数字货币,在“五行商城”当中购买产品。
成为总代理只需在商城对接一个产品。总代理下设分省、市、县三级代理。对接产品成为总代理后,能够招收 34 个省代理。每个省级代理依据各个省的辖区市数量来确定市级代理数量。市级代理下面按照县的数量确定县级代理数量,并且根据不同代理级别收取代理费收入,从而获得对应的提成收益。省代理需缴纳 1 万元代理费。总代理招收够 34 个省代理后,能获得 5%的劳务费 1.7 万元。省代理可以招收 8 个市代理,市代理需缴纳 5000 元代理费。省代理每招收一个市代理,可获得推荐奖 50%,即 2500 元。市代理有招收 14 个县代理的权限,县代理需要交纳 2500 元代理费,市代理能够获得推荐奖的 50%,即 1250 元。
总代理、省代理以及市代理在“五行商城”开网之后能够享受利润分配。在组织和领导“五行币”的传销活动过程中,为了强化管理,被告人宋密秋对传销组织实施了团队化管理,设立了诸如市场推广团队、金币生产制作团队、财务团队、宣传讲师团队等不同的团队。并且传销成员之间的分工是明确的,宋密秋是传销组织的最高层领导者,同时也是创立者和决策者。杨某华、李某志等人担任金币生产团队的负责人。他们的职责包括收取会员费用,制作并发放“五行纪念金币”,还需按照宋密秋的要求对传销组织的非法获利进行管理和使用。崔某平、刘某圣、李某等人为市场推广团队的负责人,他们负责国内“五行币”的市场推广工作。市场推广采用以大团队带动小团队的方式,实行层层管理。在全国范围内,一共发展并成立了 100 多个团队。
宋密秋为了进行“五行币”的宣传,成立了宣传讲师团队。他从“云数贸”会员中特意挑选出口才较好的张某峰,让张某峰担任团长。张某峰负责宣传讲师团队的组建以及对“五行币”的宣传工作,同时,“五行商城”的建设也由张某峰负责。宋密秋的女友郑某慧是财务团队的负责人,张某等人为财务团队的骨干。他们负责与金币制作负责人杨某华和李某志及其财务人员通过微信来核对收到的会员费用以及赠送的金币数量。
在组织和领导“五行币”传销活动的过程中,传销组织持续以“爱国、慈善、扶贫”等作为噱头。他们安排骨干分子组织了多次大型集会活动,还煽动骨干分子组织了多次聚会游行活动。其目的是宣传“五行币”传销,扩大影响以发展会员,进而骗取财物非法牟利。
截止到 2017 年 10 月,“五行币”传销活动由宋密秋组织并领导,其活动范围遍及全国,参与的人数非常多,涉及的资金数额庞大。经过审计,该传销活动涉案资金最少为人民币 1743091031.77 元。在 2019 年 7 月 8 日,被告人宋密秋预先向本院缴纳了罚金一千万零五千元。
宋密秋称:为将业务拓展至全国,在十月底开始于深圳注册了“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云数贸”的会员较为集中的地点有湖北武汉、河南郑州、南阳、深圳、三亚等地,之后又辐射到了湖南等地。其实主要是发展会员,也就是“拉人头”,通过这种方式从中获取奖金。设置这些币种实际上是一些限制措施,目的是将这些钱最终归到自己手中。有些奖金是能够看得见的,但要拿到却并不容易。因此,以成为“未来世界首富”为目标的这种模式操作是很有可能的。
传销就是拉人头,这是犯罪行为。其目的就是想多拉人头,等发展的人员足够多了,就能收取更多的钱。我真正接触到传销大概是在 2009 年,那时在深圳市南宝路开了一家“金海阁素食馆”,店里来吃饭的人很多,其中有不少是做传销的。“云数贸”传销组织在 2014 年 10 月份被泰国警方抓获。其下属会员数量已达 10 多万人,这些会员分布在国内和国外,国内的会员占绝大多数。发展的会员层级估计有上万级。
2012 年 3 月 26 日云数贸开始运作。其在网上对传销的运营模式和制度进行了查询。接着找了电脑程序员“小波”来制作云数贸的系统程序。之后注册了一个名为“云数贸联盟网”的网站,并在网上展开宣传。最初的盘口也叫“云数贸联盟网”,同时还发展了一批市场人员。“云数贸”起初的盘口称作“云数贸联盟网”。在 2013 年 3 月份左右,其改名为“云数贸商业联盟”盘口。2013 年下半年,新增了一个盘口为“云数贸股东盘”。2014 年初,又新增了一个盘口是“云数贸董事盘”。这四个盘属于云数贸的老四盘,且均是由其亲自操作设立的。
2012 年 3 月 26 日,“云数贸联盟”网开始正式开网并推广“云数贸”。其先是进行夸大宣传,让大家误以为搞云数贸能快速致富,将他们骗来注册为会员。接着让这些会员不断发展下线会员,实行层层返利,而我则是最终的获利者。所有的传销都具有忽悠的性质,并且迟早会走向崩盘。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云数贸从 2013 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已经营造出了非常广泛的口碑,拥有一大批“云家人”会员。会员数量不断增多,送出的电子币也在不断积累。会员手中拥有大量电子币,新发展的会员,其上级会直接用他们手中的电子币进行注册。这样一来,“公司”就无法收到钱,也就无法继续圈钱。为了消化膨胀的电子币,“云数贸”对会员进行了升级。“云数贸”的广告在马来西亚十分常见,主要街道都有大幅广告。“云数贸”发展会员的情况也很火爆,只要交钱,什么人都敢接收,甚至包括当地的黑社会成员,还会对他们进行“洗脑”。(图文来源:公众号利箭在行动)
赖彩云他们期望借助我的云数贸传销平台来开启并推动他们的传销盘口。2013 年之后,云数贸在全国构建起了极为广泛的口碑,拥有一大批云家人会员。我创建了云数贸,在云家人当中具备绝对的权威和信誉。赖彩云他们若要使用云数贸平台启动传销盘口,就必须获得我的同意,如此才能获得支持。我建立了“云数贸”,我是其创始人,同时我也是所有“云家人”的精神领袖。
任何人若想借助我云数贸的团队来开展传销活动,就必须得到我的同意。不然的话,很多人都不会相信他们。我持续对会员进行思想影响,将自己神化,宣称自己是“国家培养的军人”,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得到国家的认可,让会员对我心生崇拜,让他们觉得我张健极为厉害,是个大好人,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大义,智商极高且极具商业头脑,并且是“世界首富”,只要跟随我张健,就必定能够获得财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目标。
从 2012 年开始推广云数贸后,我认为不应通过讲课、会议的形式来推广。因为我曾研究过以会议形式搞传销的情况,这让很多会员感到恐惧。云数贸后来能发展得很好,与我具有独特的视野和眼光有很大的关联。
我从事“云数贸”和“五行币”的行为属于单纯的传销犯罪,我进行传销就是为了骗取钱财。我进行夸大宣传以及虚假宣传,其目的是迷惑老百姓,让他们认为我的这些传销活动是合法且正当的生意,从而将他们骗入我的传销组织,以实现自己获利的目的。我把自己神话,是为了让加入进来的会员觉得我是一个商业奇才,让他们相信跟着我就能发大财,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多发展一些会员。我真的没有其他目的,我只是想通过传销的方式骗点钱。
所有的传销都以骗钱为目的,五行币也属于骗钱的行为。云讯通、建业盘、建设盘、梦想之旅等数十个盘口,是经我同意开设的,它们属于云数贸系统的下属分支。实际上,我们做传销的就是要通过向别人进行宣传,让别人相信我们以及我们的云数贸是国家合法的、可以做的,这样别人才会加入。
我从开始做云数贸传销起,就谋划让所有云数贸会员都去做个人品牌。我的想法是,若有良好的个人品牌,就会有良好的传销团队,进而会有良好的业绩。云数贸五行币的核心主旨就是为了赚钱,其精神领袖是我,口号是振兴民族互联网,成就更多平凡人。(图文来源:公众号利箭在行动)
“云数贸”属于网络传销。我是“云数贸”的创始人与掌控者。我开展“云数贸”传销活动的目的是骗钱。因为我身为“云数贸”的研发人、创始人与掌控者,在云数贸网站拥有最高权限防骗 钱在自己手里,后台由我掌控。我所进行的所有宣传,都是为了给我以及我的“云数贸”营造声势。我的理念就是“造势—成交”,所有的造势宣传都是为最终成交而做铺垫。2011 年我在深圳开店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要自己去组织、策划并创建一个网络传销组织。接着,由自己来操控这个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以此非法谋取暴利,让自己迅速成为有钱人。于是,我直接开始策划并创建了“云数贸”网络传销组织,还请网络技术员设计开发了传销网站。我拥有“云数贸”网络传销网站后台技术管理员的最高控制权,这意味着我能够直接控制传销组织的会员注册以及会员奖励的兑现。
桂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密秋实施了组织、领导他人参加“云数贸”等传销活动的行为。这些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通过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的方式来获得加入资格,并且承诺会有高额回报。同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以此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而骗取财物,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情节较为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决:
被告人宋密秋被判定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同时需缴纳罚金一千万元。他还犯有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且要缴纳罚金五千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同时需缴纳罚金一千万零五千元。
二、相关房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对于涉案的传销产品上缴国库。
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的情况,要对宋密秋等人的 410 个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予以追缴。这些账户用于接收和流转传销资金,资金共计 125745360.32 元以及其孳息。追缴后,将这些资金上缴国库。
扣押、冻结在案的赃款和赃物,在依法进行处置之后,会被用来抵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如果抵缴之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就会继续依法进行追缴。
1月9日公安部公布了78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
“发放房子、发放股权、发放基金等行为,都只是圈钱的幌子。这些网站搭建在境外,并且很多 app 还是病毒软件。”
目前网络上线了一些“云数贸”项目。其中,“福利中国”是诈骗平台。“中国红利”是诈骗平台。“云数贸财富”是诈骗平台。“云钱包”是诈骗平台。“云生活”是诈骗平台。“五行国际”是诈骗平台等等。
请大家不要进行注册行为,不要下载名为“云数贸”的系列诈骗类 app ,这样可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以及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
最后提醒大家,以上仅仅只是“云数贸”骗局的一部分。到底还有多少未知呢?没有人能够全部知晓。只要宣传的是“云数贸”项目平台,那么就一定是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