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防骗】冒充公检法又出新套路!视频里竟出现“真警察”
你好
我是公安局的
定东检察院
你好
这是法庭
您涉嫌持有毒品和洗钱
这是你的通缉令、逮捕令
别泄露秘密,照我说的做
这些冒充公诉人、法律诈骗的“套路”
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了
但近日,警方发现
冒充检察官诈骗公众的“套路”
升级了! 升级了! 升级了!
让我们来看看
以下案例与以往的诈骗手段有关:
有什么区别
...
典型
4月3日18时左右,刘女士接到一通未知电话(00597*****)。 打电话的人自称是肇庆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 他告知刘女士,其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钱,并要求她添加“张警官”的企业微信,查看银行卡内的资金是否涉嫌犯罪。 刘女士根据对方提供的企业微信号添加“张警官”为好友。
随后,“张警官”与刘女士进行了微信视频聊天。 刘女士在视频中看到对方穿着蓝色制服警察搞笑防骗视频,并无怀疑。 “张警官”在公司微信里给刘女士发了链接。 刘女士点击该链接后,发现显示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网页。
(假冒“最高人民检察院”网页)
在“张警官”的指导下,刘女士输入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警察搞笑防骗视频,查询了自己的“涉案信息”。 然后她看到网站上出现了“全国通缉令”,上面写着刘女士的名字。 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和“犯罪行为”。 她看到后,彻底惊慌失措,相信这是真的。
(假“逮捕令”、“冻结管制令”样本)
随后“张警官”又给刘女士发了一个网址。 刘女士按照提示,点击网页上的“资金查询窗口”,按照对方要求填写了个人信息。 与此同时,刘女士在应用商城下载了一款视频会议APP,并设置了远程投屏。 通过APP,她与一名“广东案件组成员”进行了视频通话。 对方称,刘女士的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盗用,用于诈骗。 他还表示,她的钱被不法分子投资到网贷平台上牟利。 “有必要进一步核实网贷平台的额度。” 如果额度与涉案资金一致,则需要冻结资金。 “张警官”让刘女士做一些张嘴、闭眼、点头等“身份认证”动作,并引导她一步步打开支付宝、微信等软件办理贷款业务。 刘女士按照说明在这些网贷平台上办理了贷款业务,并将贷款资金兑现至她的交通银行卡上。 直到这时,她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当她再次登录交通银行手机APP查看资金明细时,发现登录密码错误。 得知自己被骗后,他到派出所报警。 在民警的帮助下,他登录了手机银行。 当他查看转账记录时,发现自己交通银行卡上的3万元已经被对方转账了。
冒充公诉人和法律诈骗的传统“套路”
一般来说
升级后新玩法
01
视频文字记录
为了让骗局更加真实,上演了真人秀。
骗子要求受害人添加“警察”的QQ、微信后,会要求你到异地公安局进行调查或者“录像”。 对于工作繁忙的人来说,“视频笔录”无疑是首选。
视频连线后,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会向你展示对方的“通缉令”,听你诉说自己的委屈。
(所谓“警察”的QQ号和出示的假“警察卡”)
(骗子身着“警服”发起视频聊天并亮出“通缉令”)
02
账户加密
或许是因为“公安机关没有安全账户”已经深入人心,骗子们就利用了这一招,又搞出了另一个“账户加密”。
既然你没有洗钱,那么你的银行账户肯定被盗了。 您必须立即安装一款名为“安全防护”(或英文名称“Protect”,专为高知人打造)的App,并在App中填写您的手机号码、银行账户和验证码,即可“加密您的账户”。银行账户。”
泄露银行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您的帐户可能会受到骗子的控制。
(假冒“安全防护”APP界面)
03
网贷冻结
传统诈骗可能会让您破产; 新的骗局也可能让您背负巨额债务。
对方表示,在清查涉案资金的过程中,网贷平台的额度也需要被冻结,因此要求您提取在京东、美团、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的所有贷款额度。其他平台并转入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
一旦你相信了,骗子就会从网贷平台完成提款! 瞬间你就变成了一个巨额债务人! ! !
看透常规
第一步:获得受害者的信任
诈骗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从而获得受害人的初步信任。
第二步:震惊
骗子会用严厉的语气强行震撼和控制受害人的心灵,使受害人步入骗子的陷阱。
第三步:恐吓
骗子通过出示伪造的“通缉令、逮捕令”,增加骗局的“真实性”和受害人的负罪感,让受害人完全相信自己参与了违法犯罪,可能会入狱。 结果,骗子信不信由你。
(经核实,骗子常用的“假”通缉海报图片)
第四步:转移
骗子声称要“资助调查”,引诱受害人落入骗局。 他们利用受害者希望尽快证明自己无罪并消除其有罪的愿望。 在受到胁迫和恐吓后,他们往往会听从骗子的安排。 当受害人将钱甚至贷款转移到所谓的“国安账户”后,他们的骗局就“完成”了。
防诈骗每日邮件提醒
1、任何自称“通信管理、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邮政等”的客服人员。 电话中以“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将您转接至“公安机关”。 ,都是骗局!
2、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等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视频讯问的“公检法”都是诈骗!
3、凡是通过网站或APP显示的带有“检察院法律”名称的“通缉令、逮捕令、警员证明”都是骗局!
4、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当场出示“拘留证”、“逮捕令”等法律文书。 任何通过传真或网络发送的“法律文件”都是诈骗!
5、公安局、人民检察院等国家司法机关不设立“安全账户”和“验资账户”,除特殊情况外不会使用“视频取证”。 凡是要求使用“QQ语音、微信语音”做笔记的都是骗子!
6、给亲友打电话时,如发现“断线、空号”等异常情况,需提高警惕。 请尝试通过其他渠道联系该亲友并立即报警核实情况,并提醒对方小心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