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好处费为诱饵 骗17名大学生为自己借巨额校园贷
“大学校友”想要创业,向自己寻求贷款帮助。 只要提供个人信息,不仅不用自己还钱,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好处。 这种“零风险”的事情让一些大学生上当了。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所谓的校友竟然是假的。 他们帮忙贷款后,对方就开始失去联系。
今年,20岁的朱某利用这种冒充创业学生的方法,诈骗了11名大学生。 随后,他以开贷款公司需要提高业绩为幌子,欺骗了6名外地大学生,最终让这17名大学生背上了巨额债务。
潇湘晨报记者周玲茹通讯员黄旭、李丽长沙报道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校园贷案件。 今年,20岁的朱某冒充大学生,以创业融资为由,欺骗了17名大学生。 他让他们帮他在网上平台申请小额贷款。 钱借出去后,朱某并没有按照约定还钱,而是要求他们让这些学生背负债务。 5月2日,记者获悉,朱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同时,要求其退还违法所得225089元。
方法一:冒充创业学生找人贷款
2015年10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新生曹某偶然得知该校校友朱某想创业,开一家手机店。 由于资金不足,他需要贷款融资。 曹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就可以从中获利。 “又不是说我要借钱,不用还,但我还是能从中拿到钱。” 面对这种看似“零成本、高回报”的投资方式,曹先生动心了。
随后,在“有分期”平台上,曹某利用个人信息,分别以贷款7998元和梦想贷款基金贷款6300元为朱某购买了两台iPhone 6手机; 在“百钱”平台上,他借了5000元购买了苹果6s手机一部; “诺诺链客”平台现金贷15000元; “去分期”贷款3600元购买iPhone 6手机,现金3000元。
让曹没有想到的是,这仅仅只是开始。 随后,朱某利用曹某的个人信息,以曹某名义向“小数”、“工行”平台申请贷款共计9000元。 将这些钱物交给朱某后,曹某获得了8600元的好处。
然而,还没等曹先生高兴,贷款平台的提醒信息就来了。 原来,朱某只偿还了贷款866元,之后就没有还钱。 接到提醒短信后,曹立即打电话给朱某了解情况,却发现朱某已经“失联”。 更让他惊讶的是,20岁的朱某并不是湖南外国语经济学院的学生优分期骗局,也没有在那里学习过。 所谓的创业融资只是一个幌子。 事实上,朱某是弋阳南县人,高中毕业后没有合法职业。
与曹有同样经历的还有10名在长沙读书的大学生。 2015年6月至11月,朱某采用同样的方法,欺骗湖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长沙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长沙师范大学的学生在网络平台申请小额贷款。 收到了贷款的一小部分。 朱某将收到的手机转卖牟利,并将所得钱用于个人挥霍,让这些大学生负债累累。
记者梳理发现,曹某等11名学生的债务与利润之间并无固定比例。 其中,获利最多的是曹,获利最少的是邹。 他借给朱某17000元,只得到500元福利。
方法二:谎称贷款公司想要提升业绩
除了谎称创业骗大学生给他贷款外,朱还想到了一个“办法”。 2016年4月,朱某冒充湖南外经贸大学学生,以开办贷款公司需要业绩等理由,寻找校园贷款代理人诈骗钱财。 这次他针对的是省外的大学生。 截至事发,武汉汉阳区船舶学院、武汉江夏区汉口学院共有6名学生被骗。
李是六名受害学生之一。 2016年4月,李某与朱某签订校园代理合同,约定李某代理朱某触电数码有限公司贷款3300元,代理费300元。 随后,李某通过“有分期”平台向朱某提供了3300元贷款。 收到贷款后,他转了3000元给朱某,剩下的300元留给了李某作为“佣金”。 李某见有利可图,遂向朱某在“诺诺链客”平台贷款8000元,在“风起乐”平台贷款2500元。 李没想到,原本只是为了“业绩”,却被贷款平台催债。 李某查询发现优分期骗局,朱某收到贷款后并未偿还。 当他再次联系朱某时,却发现无法联系上。
记者注意到,在这六起诈骗案中,朱某并未偿还贷款,有几人甚至没有收到“优惠费”。 周某向朱某在“分期乐”平台贷款2500元,在“去分期”平台贷款3500元,分两期转入朱某的支付宝。 事后,周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疏通费”,还负债累累。
2016年4月19日,朱某在长沙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