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名义坑骗的起诉书怎样写 (冒用他人名义贷款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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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义坑骗的起诉书怎样写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第77条的规则,以合法占有为目标,在签署、实行合同环节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合同坑骗罪与个别坑骗罪是一种特意法条与个别法条的法条竞合相关,故李某应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没有到达司法解释所规则的合同坑骗罪数额较大(2万元以上)的规范,但到达个别坑骗罪数额较大规范(3000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个别坑骗罪。
2020年合同坑骗罪起诉书模板
上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世,住址:省市小区,现羁押于看管所。
上诉人因合同坑骗罪一案,经人民法院闭庭审理,已做出()成少刑初字第号刑事裁决书。
上诉人以为,一审讯决存在以下疑问:理想不清,证据无余:上诉人作为公司员工,并未介入合同的拟定、签署、实行,也未虚拟理想或瞒哄假相。
上诉人在公司上班时期,仅支付了约4000元工资,无合法获利。
上诉人作为农民家庭,其上班目标是为了养家糊口。
公司有正轨营业执照,上诉人以为公司合法正轨。
因此,上诉人不具有合同坑骗罪的客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实用法律不当:本案应视为单位立功,只应清查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上诉人作为公司个别员工,既非主管人员也非间接责任人员,不应被清查刑事责任。
量刑过重:上诉人家庭贫穷,上有老下有小,母亲自患重病,自身也患有心脏病。
上诉人情愿踊跃退赃,补偿过失。
一审讯决有期徒刑四年,对上诉人家庭形成渺小累赘。
综上所述,上诉人以为一审讯决理想不清,证据无余,实用法律不当,量刑过重。
恳求二审法院查明理想,依法改判,保养上诉人的合法权力。
上诉人也抵赖自己或许被误导介入了不法行为,情愿矫正并抵偿损失。
宿愿法院充沛思考上诉人的实践状况和客观恶意水平。
四川省初级人民法院20年月日。
合同坑骗罪公诉意见书是什么
合同坑骗罪公诉意见书是国度公诉人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环节中,当庭宣布的告发和指控原告人的发言,如今称为公诉意见书,即过去所说的公诉词。
公诉意见书是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原告人提出起诉书的基础上,片面地告发原告人的立功状为,证明原告人的立功状为,剖析立功状为的性质、结果和对社会的危害,说明为什么清查原告人的刑事责任。
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启动补充和阐发,从而进一步无理想上、证据上、法律上告发原告人的立功状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景之一,以合法占有为目标,在签署、实行合同环节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渺小或许有其余重大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意渺小或许有其余特意重大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财富:(一)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许其余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践实行才干,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局部实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署和实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财富后逃匿的;(五)以其余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