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丨谨防“艺术品公司”“拍卖公司”诈骗陷阱<第3421期>
2022年6月16日,《辽宁日报》第七版发表文章《谨防‘艺术品公司’、‘拍卖公司’诈骗陷阱”,内容如下:
谨防“艺术品公司”、“拍卖公司”的诈骗陷阱
王忠贤 记者:黄艳
“你来我们店,我们会给你礼物,把你的藏品放在我们公司,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和一套诱人的说辞让70岁的锦州市民赵先生感动不已,拿出自己的珍贵藏品代卖。 但两个月后,人们发现“艺术公司”空无一人。
赵先生的受骗事件并非孤例。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年多来,刘某及其团伙先后在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开设两家“艺术店”,并运用“说话技巧”。 ”来吸引那些缺乏收藏的人。 具有专业知识的中老年人被骗金额共计30万余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3月,古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将依法严厉打击,检察机关将迅速抓捕、起诉。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起诉优势,对20起养老金诈骗案件30人批准逮捕,对46起案件175人提起公诉。
一些老年人热衷于收藏字画、纪念币等艺术品,不仅作为一种爱好,也作为一种投资。 但艺术品鉴定专业性很强,普通人往往很难自行鉴定,这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近日,沉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拍卖陷阱”养老金诈骗案。
“骗子承诺高价拍卖藏品并收取押金,但藏品仍掌握在受害人手中,导致民众降低警惕,进一步受骗。在被骗的15名老人中,年龄最大的受害者已经82岁了。” 该案首席检察官说。 大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朱丽娜法官提醒,老年人需要签订藏品拍卖合同时,建议由子女陪同或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老年人参与藏品投资或拍卖时艺术品拍卖骗局,不要轻信电话、网络等。出售时,谨防所谓“拍卖公司”、“艺术品公司”的诈骗陷阱。
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检察院、法院全力追回赃物,减少被骗老人的经济损失。 在上述两起案件中,检察官、法官以宽严相济的方式引导被告人主动返还赃物并予以赔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案件已结,但关键是如何让老年受害人走出心理阴霾。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匮乏、渴望健康、认知薄弱、同理心强等特点,骗取老年人的钱财。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还要了解受害人受骗后的抑郁情绪,帮助他们“结束了。”古塔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马丽丽说,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耐心安抚受害人艺术品拍卖骗局,细心开导,并介绍了常用的方法,养老金诈骗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和防范方法,让老年人认清诈骗伎俩,增强自己对诈骗的“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