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防范和打击合法集资上班 (如何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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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防范和打击合法集资上班
您好!如何做好防范和打击合法集资上班,介绍您浏览记者刘波的一篇文章:年终以来,全国合法集资案件发案数量呈迸发趋向,全省各市也面临着严厉的情势。
往年是全国、省、市三级制订《2011-2015防范和打击合法集资宣传教育上班布局纲要》的最后一年,在我市正式启动以“合法集资不受法律包全,合法集资风险自担”为主题的打击合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之际,就我市在防范和打击合法集资立功活动方面做了哪些有益探求以及面临的情势,市政府金融上班办公室主任、市处置合法集资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连民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防范和打击合法集资立功活动关乎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固,请您引见一下我市这方面的上班展开状况?王连民:近年来,我市处非上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核心上班和全市经济开展大局,把防范和处置合法集资上班的登程点和落脚点放在了保养地域金融安保和社会稳固上,以丰盛多彩的宣教活动和“三无”创立上班为载体,从源头遏制,守住了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合法集资案件的底线。
以强化重点畛域风险排查和涉嫌合法集资广告新闻消息清算整理为打破口,协助外省市做好涉众案件善后处置,有效消弭了社会不稳固要素。
以抓机构树立,夯实基层上班基础为切入点,成功了处非上班的城乡全笼罩和上班重心的下移。
截至目前,辖内没有严重原发性合法集资案件出现,处非上班态势颠簸。
延续两年,在全省处非综治考评中排名第二。
记者:合法集资具备必定的隐蔽性,请您从专业角度解释一下什么是合法集资?合法集资的特色和关键体现方式有哪些?王连民:合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团体或其余组织未经同意,违犯法律、法规,经过不合理的渠道,向社会群众或许群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关键出现4个特色:1、未经无关部门依法同意或许借用合法运营的方式排汇资金;2、经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路径向社会地下宣传;3、承诺在肯活期限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许给付报答;4、向社会群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排汇资金。
合法集资活动触及内容广,体现方式多样,从目前案发状况看,关键包含债务、股权、商品营销、消费运营等四大类。
关键体现有以下几种方式:1、借种植、养殖、名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合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益凭证或许以期货买卖、典当为名启动合法集资。
3、经过认领股份、入股分成启动合法集资。
4、经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活动卡、消费卡等方式启动合法集资。
5、以商品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开展会员、商家联盟与“极速积分法”等方式启动合法集资。
6、应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许地下钱庄启动合法集资。
7、应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结构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运营、到期回购等方式启动合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启动等份宰割,经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启动合法集资。
9、以签署商品经销合等同方式启动合法集资。
10、应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方式合法集资。
11、应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方式启动合法集资。
12、应用“电子黄金投资”方式启动合法集资。
记者:合法集资的经常出现手腕有哪些?老百姓如何识别和防范合法集资?王连民:经常出现手腕关键有以下4种,1、承诺高额报答。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受骗受骗,往往假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经过暴威逼惑允诺投资者高额报答。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介入集资,合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到达必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逃窜,使集资介入者遭受经济损失。
2、假造虚伪名目。
不法分子大多经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照应国度产业政策、允许新乡村树立、通常“经济学通常”等旗帜,运营名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开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外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假造虚伪名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群众投资。
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杂投资理财概念,应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蛊惑社会群众,承诺稳固高额报答,诈骗社会群众投资。
3、以虚伪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群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挥霍无度,采取延聘明星代言、在驰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分发宣传单、启动社会捐赠等方式,放大宣传力度,制作虚伪气势,骗取社会群众投资。
有的不法分子应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他乡或租用境外主机设立网站。
有的还经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信工具,流传虚伪消息,骗取社会群众投资。
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封锁网站,携款逃窜。
4、应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应用亲戚、好友、乡亲等相关,用高额报答诱惑社会群众介入投资。
有些介入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气洗脑或人身强迫下,为了成功或参与自己的业绩,不惜应用亲情、地缘相关笼络亲朋、同窗或街坊参与,使介入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始终扩展。
防范合法集资,要认清合法集资的实质和危害,提高识别才干,自觉抵抗各种诱惑。
识别合法集资活动,关键看主体资历能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能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能否承诺报答,合法集资行为普通具备允诺必定比例集资报答的特点;能否以合法方式掩盖其合法集资的性质。
合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介入者投入合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包全。
因此,当一些单位或团体以高额投资报答抛售高息贷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名目时,必定要仔细识别,审慎投资。
记者:以后打击和防范合法集资面临的情势如何?王连民:近年来,国际国际经济金融情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开展不确定要素参与,合法集资活动出现俯视之势,大案要案频发,手腕始终创新,出现出从繁多行业、繁多畛域向多行业多畛域浸透,由局部地域向全国蔓延,由国外向国外开展趋向,合法集资情势继续复杂和严厉。
一方面,因市场流动性收紧,国际一些企业运营运转出现艰巨,原有资金链断裂,局部合法集资案件或许继续泄露。
另一方面,民间资金较为短缺,有剧烈的投资激动,在各地投融资热潮中,出现合法集资的潜在风险加剧。
一些重点行业如私募股权投资、担保行业曾经出现了疑问。
例如:浙江温州民间借贷、河南郑州担保行业、鄂尔多斯房地产以及天津私募股权基金等涉非疑问,严重影响到外地社会稳固和金融次第稳固,其风险不只是区域性的,甚至有蔓延的或许。
二是触及行业泛滥,触及种植、养殖、林业、房地产、水电、矿业、商贸、物流、化工、制作、金融、旅行、药品、食品、教育、医疗卫生等许多行业。
三是集资主体大少数有合法的身份,具备行为组织化、手腕自动化、方式网络化的态势,集资方式创新极具诈骗性。
四是中介机构介入合法集资案件增多,成为合法集资活动的关键推手。
大案、要案的发案行业关键集中在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业、担保等融资性中介等。
五是因民间借贷引发的合法集资案件增多。
最近一个期间,合法集资活动更是花招百出,一是冒充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度允许民间资本动员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曾经取得或许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拟民营银行的名义出售原始股或排汇贷款。
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展开担保业务为名合法集资,这个关键是两个方面:一是出售虚伪的理财富品,二是虚拟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合法排汇资金。
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帜,冒充或许虚拟国际出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颁布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消息,虚拟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允诺高额预期报答,诱骗群众向指定的团体账户汇入资金,而后封锁网站,携款逃匿。
四是以“养老”的旗帜,这个有两个突出的方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他乡联结安养为名,以高额报答、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诱惑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经过举行所谓的养生讲座、收费体检、收费旅行、发放小礼品方式,诱惑老年人群体投入资金。
五是以低价回购收藏品为名合法集资。
以毫无价值或多少钱昂贵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宣称有渺小升值空间,承诺在商活期间后低价回购,诱惑群众购置,而后携款逃窜。
六是假借P2P名义合法集资。
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拟借款人及资金用途、颁布虚伪招标消息等手腕排汇群众资金,突然封锁网站或携款逃窜。
记者:合法集资案件对社会影响渺小,造成人们受骗的要素关键有哪些?王连民:一是剧烈的趋利心思。
介入者广泛存在塌实的暴富心态,空想极速赚钱“一夜暴富”,这种心态正好迎合了立功分子宣扬的“高额报答”、“钱生钱利滚利”宣传,与下海经商和投资股票比,显然获利高,加上初期投资曾经取得报答,愿望收缩,警觉性安适,头脑发热,防范看法降落,甘冒钱财落空的风险而参与到集资大军。
二是疯狂的盲从心思。
一些集资介入者并不富有,只是看到他人获利了,或遭到煽动,自觉跟从,甚至借钱介入,将未来寄予于扑朔迷离的致富承诺。
三是幸运的投机心思。
介入集资者通常不被动报案,更有甚者,还为立功嫌疑人鸣不平,要求公安机关监禁立功嫌疑人,让其继续运营公司,空想其能早日返还集资款。
有的曾经教训过一次性受骗受骗,明知道是诈骗,还是抱着一丝幸运心思,希冀自己不是那“最后一棒”。
谢谢浏览!
有哪些经常出现的欺骗老人的套路?
我很遗憾地听到有人应用老人的信任和残酷启动骗局。
以下是一些经常出现的欺骗老人的套路,请老人和他们的家人留意,以预防受骗:
1.电话诈骗:骗子冒充亲戚、公检法机关或银行上班人员,经过虚拟的理由失掉老人的团体消息、银行账户和明码等。
老人应该坚持警觉,不要随意泄漏团体消息,并及时报警。
2.冒充公益组织:骗子打着公益的旗帜,向老人捐赠,或许以协助贫穷儿童等名义骗取善款。
老人应当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书,选用与正轨公益组织协作,不要随意转账或捐款。
3.冒充服务人员:骗子冒充水电煤气培修工人、快递员等身份,故意制作情境,让老人们安适警觉。
老人在应酬生疏人进入家中前,应经过双重确认对方身份的方式来包全自己。
4.中奖诈骗:骗子发送虚伪的中奖通知,要求老人支付保障金、手续费或押金等,以失掉所谓的奖品。
老人应该坚持明智,不轻信这些诱导。
5.投资诈骗:骗子以高报答率诱惑老人启动投资,让老人们受骗受骗。
老人在投资之前应该充沛了解风险,并选用正轨的金融机构启动咨询和投资。
为了预防这些骗局,老人和他们的家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教育老人无关经常出现骗局和防范看法,并激励他们坚持警觉。
指点老人不随意泄漏团体消息,尤其是银行卡号码、明码和身份证消息。
激励老人与家人亲密沟通,分享或许出现的可疑状况,并及时寻求协助和咨询。
提示老人多留意网络安保,不点击生疏链接、下载可疑软件,防止成为网络诈骗的受益者。
强调老人要包全团体财务安保,选用正轨渠道启动买卖和投资。
假设老人或家人以为自己遭到了诈骗,应立刻报警并向外地相关部门求助。
普通合法集资立功手腕的黄金三要素
集资诈骗案件在近些年出现必定的井喷之势,该类案件的频发严重扰乱了国度的金融次第,形成了渺小的社会危害;同时围绕着集资诈骗罪司法裁决发生的争议也日益增多,很多案件并没有由于终审讯决的做出而尘埃落定,对集资诈骗在罪与非罪上的正确厘定和准确性质定位便变成了当下司法通常不得不处置关键议题之一。
一、集资诈骗罪概念的厘定关于集资诈骗罪概念外延和外延的了解往往成为司法通常中对该类行为性质定位的关键,它在很大水平上选择着该罪司法认定中关键性疑问的寻觅,进而从基本上选择着该类行为罪与非罪的认定。
我国刑法界的通说以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合法占有为目标,经常使用诈骗方法合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1}与之相应的观念以为,集资诈骗是以合法占有为目标,合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的行为;{2}或是以合法占有为目标,经常使用合法集资方法启动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3}从刑法学界的通说以及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南京刑事注:本条依据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刑法修正案九删去)的相关规则来看,集资诈骗罪在客观上是由诈骗他人钱财和合法集资的行为复合而成。
将以合法占有为目标,用虚拟理想瞒哄假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并搅扰反常金融次第的行为。
进而可以看到集资诈骗罪的形成要件关键为以下三个方面:能否以合法占有为目标、能否驳回诈骗方法以及能否合法集资(关键指能否向不特定少数人合法集资)。
二、集资诈骗罪司法认定的“黄金三条” 笔者以为,集资诈骗罪的关键性形成要件即能否以合法占有为目标、能否驳回诈骗方法以及能否合法集资,恰好是以上三点形成了司法通常中对该类行为罪与非罪的性质认定的关键,对上述三个概念的正确厘定成为此类案件司法认定的“黄金三条”。
(一)对“合法占有”的正确厘定关于合法占有目标的认定,早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详细实用法律的若干疑问的解释》就有所提及,在这个解释中的(2)(3)(4)项的相关规则以无法返还的结果作为推定合法占有的要素,在司法通常中关于合法占有的厘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其自身也存在很大破绽。
咱们知道“并非一切‘无法返还’的结果都能推出合法占有的要素,例如,行为人因无法顺从力(天下大乱等)等要素,造成无法前往集资款,就不能认定其具备合法占有目标。
同时还会出现另一个疑问,假设行为人挥霍了集资款或许经常使用集资款启动违法立功活动,但在案发后能够还上,能否就可以认定没有合法占有的目标?很显著这种推理不能使人信服,并且使人对刑法面先人人对等、罪刑法定等基本准则发生质疑,毕竟定罪量刑依据的是主客观相分歧的立功理想而不是立功后谁更有钱。
”{4}在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立功案件上班座谈会纪要》和随后订正的司法解释曾经很大水平上处置了这一疑问,特意是在处置拒不返还这一结果推定上,坚持了主客观相一致启动合法占有的性质定位,不能仅从无法返还的结果启动认定,还要重点从无法返还的要素启动剖析,防止纯正的客观判定。
笔者以为,合法占有的客观方面是经过客观行为体现进去的,因此认定合法占有也必定依据行为来认定,但只要在依据客观行为推定出的客观心思形态是惟一的状况下,这种推定才是可取、可行的。
所以关于上述认定依据不能仅从无法返还的结果来认定,还需从造成无法返还的直接要素来剖析,假设客观上并没有恶意运营而出现无法返还的现象,即客观要素造成的不能作为启动合法占有认定的要素。
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来看,以下7种状况视为“合法占有为目标”:(1)明知没有出借才干而少量骗取资金的;(2)合法失掉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经常使用骗取的资金启动违法立功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躲藏财富,以回避返还资金的;(6)躲藏、销毁账目,或许搞假破产、假开张,以回避返还资金的;(7)其余合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参照上述司法解释,在如何认定“合法占有”这一律念时,(2)、(4)、(5)关于合法占有的性质认定愈加并重于客观认定,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上述三种状况下行为的性质定位是显而易见的。
咱们再从上述司法解释的(1)和(3)来展开对该疑问的讨论。
(1)中前半局部提到“明知没有出借才干”是一个客观性很强的认定,切忌从最后无法出借的结果上启动推定,应当器重从最后无法出借的要素启动定位,假设是由于人为要素故意或恶意造成的,就须要结合案件的详细状况启动能否属于合法占有的定位,反之,不能粗率的做出一个莽撞的特意是随性而为的推定。
在启动相关认定时,要留意辨别恶意和反常的商业风险,不能将常态的商业风险当作恶意运营,只需运营的风险没有高于普通商业投资的最高风险,便不能将这种风险造成的无法出借认定为合法占有;关于(1)中后半局部的“少量骗取资金”须要启动正确的厘定,由于“骗取”属于一个客观性很强的概念,切忌在司法案件中将借款的战略当作骗取,应当严厉辨别合法集资中合法占有为目标的诱饵和反常借款中的高允诺带来的诱惑。
同时,从合法集资的特色来说,合法集资具备很强的诈骗性,容易蔓延,立功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隐蔽,而关于反常生存中借款战略风险承诺的隐蔽性是显而易见的,切忌将借款环节中那种或多或少的带有诈骗性的言行,认定为诈骗;从(3)来看,“肆意的挥霍”应该是不计老本、不讲目标、不讲报答的大规模破费,从司法通常来看,须要将上述肆意挥霍的行为和商业上的运营战略做出严厉的辨别。
在商业的运营上,很多公司或团体为了吸引群众的眼球或赢得群众对其商业上的认同,往往采取“挥霍无度只为搏美人一笑”的运营战略。
这种状况下须要将公司挥霍无度和其实践接受才干结合来思考。
假设这种运营战略曾经超出公司的才干范围,这种行为能否属于肆意挥霍就须要结合案件的概略做进一步的认定,同样,只需这种挥霍无度的行为没有超出其才干范围,并且驳回这种言行属于运营战略,便不能将这种行为认定为肆意挥霍。
(二)“诈骗“的准确性质定位陈兴良传授以为:“所谓‘经常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以合法占有为目标,假造流言,捏造或许瞒哄理想假相等诈骗方法,骗取他人资金的行为。
”{5}关于本罪的诈骗方法,《关于审理诈骗案件详细运行法律的若干疑问的解释》也启动了界定,即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拟集资用途,以虚伪的证实文件和高报答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腕。
由上可知,关于诈骗的定义不只存在着不片面的疑问,而且存在着指代不明的状况。
理想生存中诈骗的方法盘根错节、花招百出,司法解释也很难将其所有囊括其中,这须要咱们对诈骗这一律念做关键性解析,不只要防止对该类立功状为打击力度不够,更要防止将本属于反常的生存或商业上的借款行为定性为诈骗。
即前述严厉辨别合法集资中合法占有为目标的诱饵和反常借款中的高允诺带来的诱惑,切忌将生存中借款方法和战略中带有的诈骗性言行认定为诈骗。
从解释中的“以高额利息或高额报答为诱饵”来看,判定一个行为能否属于诈骗不在于能否驳回高额利息或高额报答等方法与战略,关键之处在于“诱饵”二字,从“诱饵”这词的性质来看,只管“诱饵”和“诱惑”仅有一字之别,但是含意却又天壤之别。
“诱饵”一词最容易让咱们想到的或许是“鱼饵”。
人们钓鱼时,试图用鱼饵来蛊惑或许称诈骗鱼儿上钩,鱼儿并不知道吞下鱼饵的结果,这样钓鱼人希图以就义鱼饵的方式来到达将鱼归为己有的目标;在司法通常中,咱们关于行为的性质定位便须要看借款人的借贷行为能否以就义“鱼饵”而到达将“鱼”据为己有的目标,而不只是从“钓鱼”的方式过去启动认定。
假设集资人目标是为了经过就义“鱼饵”的方式到达将“鱼”据为己有的目标,那么基本上可以结合案件详细状况启动诈骗的行为性质认定,除非有同样的事项予以颠覆,否则咱们不能单纯的以借款人用“鱼饵”诱惑水平来判别其行为的性质,假设反其道而行之,咱们便会将生存或商业中的借贷行为定性为诈骗。
正如理想生存或商业活动中,当某公司或团体以承诺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成30%、60%、80%的高投资报答作为借款的战略时,咱们就须要详细的加以剖析,而不能抽象的将这种行为启动便捷的性质认定。
假设集资人将这种充溢渺小诱惑的“鱼饵”放在“鱼钩”上的目标是为了寄宿愿于“鱼”自身,或许集资人行为的隐蔽性使得鱼儿愿者上钩,这两种状况的出现便可以结合详细的案件理想启动诈骗的行为认定;同样,这种承诺只能称得上诱惑而不能说成是诱饵。
咱们知道这种承诺人造是存在风险的,但是和鱼儿吞下鱼饵的无知相比,借款人并非不知道此种承诺的风险,在明知道这种承诺存在极微风险的状况下将其款项借出,也就是说当借款人的行为是在该种渺小的诱惑下和评价风险后做出的行为,咱们并不能将这种外表上诱惑水平大的行为定性为诈骗。
“诱饵”可以认定为诈骗,但是“诱惑”便很难认定为诈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抓住了这两者的区别也便抓住了厘定该罪名中诈骗的实质属性。
(三)“不特定少数人“恰到好处的判定合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余组织或团体,未经有权机关同意,向社会群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而从通常意义上对“社会群众”这个概念的了解来看,咱们可以很容易的得出这一形成要件关键在于“不特定少数人”。
不特定少数人关键是指人群方向的不确定性,而不是人数的多寡。
以合法集资为例,哪些人将成为合法集资的对象是不确定的,也可以说社会上每团体都有或许成为合法集资的对象,至于成为合法集资对象的数量则或许多也或许少。
合法集资不能由于对象多而认定为合法集资,也不能由于对象少至一人或零而认定不是合法集资,能否形成“向不特定少数人合法集资”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在于人数方向的不确定性。
从理想生存来看,借款人为了处置生存或商业资金周转上的艰巨,往往会向众人借钱,关于那些由于生存上的临时艰巨而债台高筑的人来说,普通不会存在合法集资的疑问,由于他们能够借款的范围和数额都是遭到相应限度的,能够借钱的范围大多局限于亲朋好友(大多存在血亲、姻亲相关抑或相关相对亲密的其它相关),不属于“不特定少数人”的范围;这个疑问在商业畛域变得更为复杂些,除了生存上相对亲热的相关之外,还或许存在商业上业务往来等方式树立起来的信任相关,商业畛域中的借款所关涉的人数会显得多一些,但是咱们却不能由于人数的泛滥而认定该行为面向不特定少数人。
正如一团体为了借钱买房,直接或直接的向看法的各种好友都借钱,最后的人数即使再多,也不能称之为不特定少数人,由于此种借债行为的方向和范围是相对确定的(当然从通常上讲,将好友的范围有限的扩展有或许到达不特定少数人,但实践上一团体能够借钱的好友效能范围是有限的)。
从实质过去说,“不特定少数人”只是指方向的不确定性,而不是人数的多寡,人数的多寡不能成为判别“不特定少数人”的关键。
当一个社会相关极端复杂的人向数量足够多的人借款时(这种数量曾经齐全超出了常态社会、反常人的接受范围时),假设只是以方向的不确定性作为判定的规范,就会使得疑问的剖析和钻研不够透彻和清晰,笔者以为在这种极端状况下,便须要调查其它相关要素,即借款人直接借款、直接借款的人数并且借款人关于直接借款能否通晓以及能否存在诈骗等。
在直接借款中,往往能够将钱借给借款人的数量是遭到限度的;在直接借款中就须要详细剖析了,假设借款人不通晓,只是被借款人为了协助好友向其它不特定主体借款,这种行为便不能由于人数的多以及直接借款人的不特定性而认定为“向不特定少数人合法集资”。
而当借款人通晓直接借款并踊跃或自动这种行为的出现时,也不应当认定为合法集资,当这种借款人的数量多到超出反常人希冀时,就须要思考到其它形成要件,例如能否存在借款人的合法占有和诈骗启动综合思考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