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拍卖”骗局:估价百万 现场全是“托儿”
资料图
10件藏品总估价逾1400万元,远超武汉市民朱女士的心理预期。朱女士决定与评估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并将藏品运往境外拍卖。然而,一年多过去,朱女士的藏品迟迟未售出,不仅一件藏品未售出,还须按对方要求支付近20万元包括“服务费”、“评估费”等各项费用。
警方顺藤摸瓜、深挖潜查,终于破获了一起由12人自导自演的“文物拍卖”骗局。
法制日报记者日前从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获悉钱币拍卖骗局,这起历时三年多的案件,成为湖北省破获同类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判刑人数最多、追缴赃款和损失比例最高的一起案件。
普通藏品估价380万元
朱女士是一名艺术品收藏家。2013年6月,一家名为楚汉文谷的公司给她打电话,表示可以帮她展示、拍卖藏品。随后,朱女士专程来到该公司。接待朱女士的业务经理刘经理说:“该公司与多家海外拍卖公司有合作,可以帮客户把藏品拿到美国拍卖,成功率非常高。”
朱女士感动不已,带着自己的10件艺术品收藏来到公司,公司的“鉴定师”郑先生逐一鉴定后,激动地告诉她:“这些都是国宝,可以寄到美国参加纽约汉世德展览拍卖会了!”
经“评估师”评估,朱女士的10件藏品总估价在1400余万元,其中一件“绿釉花口盘”估价达380万元,这远远超出了她的心理价位。
刘女士承诺,客户可以观看通关记录和海外拍卖视频,无论成交与否,首期费用90%退还,朱女士当即与该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并支付了2万元“服务费和鉴定费”。将藏品交给公司后,她满怀期待地回家了。
此后一年多时间,该公司共向朱女士收取“证费”、“通关费”、“保证金”等费用15万元。然而钱币拍卖骗局,合同到期后,朱女士的藏品一件都没退还,产品也没卖出去,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款项。
2016年2月,该公司突然倒闭。
超过230人被骗
据警方介绍,朱女士并不是唯一一名受害者,自2016年2月以来,江安警方接到来自全国各地受害者的报案,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受害者达238人,涉案金额达686万余元。
江岸分局经侦大队组织专案组开展调查,发现涉案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办公室一片狼藉,电脑硬盘、账簿等重要证据被毁坏。他们一边录口供,一边到工商、海关、文物、文化等部门调查取证;同时通过多支警力联合行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网络追踪,并将其抓获。
2016年6月,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在广东被抓获;同年8月,警方在湖南长沙抓获该公司“副总经理”王某、“营销经理”刘某(女)、“鉴定师”郑某。至2017年2月,警方已抓获该公司“副总裁”刘某、“营销总监”冯某等8名骨干人员。经查,涉案公司名为“武汉楚汉文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公司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设有副总经理、营销总监、营销经理、鉴定师及多个业务部门。
据警方介绍,该团伙以文物为诱饵,引诱受害人陷入精心设计的骗局,诈骗手段极其隐蔽。他们先通过推销员在网上收集收藏者信息,声称可以帮他们拍卖藏品,诱骗收藏者到他们的店铺,让所谓的“评估师”对藏品进行评估,对藏品进行远高于实际价格的虚假估价,从而对藏品产生过高的预期,诱导其与他们签订各种合同。他们利用拍卖合同、附加协议等,以各种名义收取“服务费”,然后在境外组织虚假拍卖,欺骗受害人。
拍卖现场充斥着“托儿”
2014年4月,受害人李先生亲自到澳门某酒店的“楚汉文鼓”拍卖现场一探究竟,却发现参与拍卖的“买家”全是老人,甚至还有十多个小孩,现场约有六七十人,全程未发生任何成交。拍卖结束后,现场“买家”们都忙着收藏纪念品。
经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并无从事拍卖的任何资质和审批手续。为掩盖行踪,丁某等人以“向境外输出文化艺术品”的名义,将部分藏品运往境外进行所谓的“拍卖”,并在现场“摆拍”,经拍摄视频、照片后,原封不动地运回国内。从公司成立到案发,丁某等人在美国、香港、澳门等地组织了多次拍卖会,但从未售出过一件拍品。所谓的“境外拍卖”是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骗局。
经警方调查,丁某将郑某招入公司,将其包装成“拥有30多年从业经验的国家级鉴定师”在公司“鉴定珍品”,但实际上郑某没有鉴定资质。在丁某的授意下,郑某称来鉴定的藏品都是真品,不管真假,并虚报藏品年代和品质。
该公司“市场总监”冯某扮演“估价师”角色,高估藏品价格并声称很多国外收藏家喜欢此类藏品,让不少受害者相信自己持有的藏品可以卖出高价,进而与该公司签订合同。
警方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并未从实际经营活动中获取任何利润,其“收入”全部来自于骗取受害人的各种服务费,除公司日常运营开支外,大部分赃款进入丁某的个人账户,然后以“高额佣金、工资”的名义与公司“高管”及骨干成员分红。
尽全力为受害者追回被盗资金和损失
负责该案的警官张照国介绍,侦查期间,特警队多次赴北京、上海、广州、长沙、韶关、泉州等地抓捕嫌疑人,调查取证,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在铁链的面前,主犯丁某终于认罪认罚。该案移交检察院时,卷宗多达40余卷,堆起来有3米多高。
2018年6月,得知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后,来自全国各地的50余名受害人自发来到江岸分局,向负责此案的民警敬献横幅。
2018年10月,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丁某等12名被告人1年5个月至1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月1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今年6月11日,杜先生与另外5名受害者代表200余名受害者来到江岸分局经侦大队,向警方表达感谢。“三年前我报案的时候,警方就承诺要把这些人绳之以法,用法律手段帮我们挽回损失,他们信守了承诺!”杜先生将一把折扇赠予办案民警,说道。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后,江岸分局经侦大队主动与法院沟通,积极协助追缴赃款,共计追缴赃款223万元;同时配合广泛寻找被害人,确认被害人身份信息、核对联系方式。2019年12月19日,法院执行部门将暂扣的赃款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
目前,警方正继续与法院密切配合,协助法院执行部门进一步调查追缴犯罪分子隐藏资产,力争将受害者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