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全国一个套路 新华都百货刮奖售珠宝设两大陷阱
17岁女孩“@Bunny七梦”想给妈妈买礼物,却在福州新华都百货宝龙店遭遇“全国通行”的抽奖式珠宝销售骗局。她用2000元代金券以568元的价格买到了一件原价2580元的珠宝,后经珠宝店估算,这件珠宝仅值百余元。7月30日晚,她将自己买珠宝的经历发到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共鸣,并被转发到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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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商户为福州新华都百货宝龙店
福建省珠宝玉石行业协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服务台第一时间联系新华都百货珠宝刮奖抵2000骗局,对此类有奖促销活动的合规性表示担忧,并于7月31日下午暂停发放礼券、刮刮券等促销活动。
赢取2000元现金奖
7月30日23时29分,@Bunny七梦在新浪微博发文称,当天她到新华都百货福州宝龙店买衣服珠宝刮奖抵2000骗局,结账后收银员送给她一张指甲刀礼券,需到二楼格林珠宝柜台兑换。她收到礼品后,胸前佩戴新华都员工工牌的柜台工作人员给了她一张刮刮卡,她刮出了2000元现金奖,可用来购买格林珠宝。
@Bunny七梦写道:“我突然感觉头晕。
销售人员称,店内销售的首饰均为正品,并有鉴定证书。她想给妈妈买礼物,于是选中了一款原价2580元、现价2568元的首饰,使用优惠券后,实际支付了568元。回家的路上,她路过一家珠宝店,发现看起来尺寸更大的那款首饰只卖100多元,她觉得被骗了,于是又回到新华都百货绿盛专柜退货。
销售人员称,盒子上标明,此类珠宝不能退货,除非她能证明珠宝是假的。
看到自己花了那么多钱却买到了性价比如此低的珠宝礼物,小兔七萌当场泪流满面,引得周围顾客纷纷侧目,绿盛珠宝怕影响生意同意退货。
@Bunny七梦在微博上分享了自己购买珠宝的经历后,当地著名微博@福州那点事转发,引起网友共鸣,不少人表示自己被骗了。甚至有网友透露,福州所有百货商场都存在这种现象。 @福州那点事将此微博转发至@新华都百货宝龙店,但未得到回复。
新华都停止发放礼券和刮刮卡
7月31日下午,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走访新华都百货福州宝龙店的路盛珠宝柜台发现,那里销售的珠宝大多是镶嵌有和田玉、月光石等宝石的普通银饰,这些珠宝玉石售价都在2000多元,部分产品售价过万元。
在柜台前,记者恰好遇见了前来退货的陈女士。陈女士称,7月13日她在新华都百货花了300多元购买了一款产品,获赠了一张购物礼券。当她到二楼格林珠宝领取小礼品时,被告知可以参加刮刮卡抽奖,她刮开一张2000元的购物礼券,购买了一款促销价为2749元的珠宝,实际花了749元。
在看到朋友圈@Bunny七梦的经历后,我就赶紧来申请退货。
记者在现场看到,陈女士的退货过程极其顺利,虽然她购买的珠宝外包装盒丢失,但销售人员二话不说就办理了退货手续。
△消费者陈女士的退款单
新华都百货值班经理潘萍萍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7月31日微博、微信开始转发@Bunny七梦的故事后,福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服务台就来电要求暂时停止这一促销方式。福建省珠宝玉石协会也派人了解情况,讲解珠宝玉石常识。由于当时正值周日,绿盛珠宝事件原因尚未确定,新华都百货未能对外发布公告,但已通知收银员停止发放礼券、绿盛珠宝停止刮刮卡抽奖活动。已经购买绿盛珠宝的消费者想退货,只要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到新华都百货办理退货手续。
当日下午5点半,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绿色礼品自取点的牌子已被撤掉。
刮刮卡卖珠宝的两大陷阱
7月31日晚,福建省珠宝玉石行业协会秘书长王乃柱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透露,事发后,协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新华都百货:
经对绿色珠宝柜台珠宝玉石制品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大部分为普通材质的低档玉石制品,协会要求新华都百货提供该批珠宝的原始价格销售记录,但新华都百货表示无法提供。
该协会随即指出,商家若无法提供原始价格记录,销售时故意抬高价格,并以摇号模式销售,可能涉嫌价格欺诈,希望杜绝此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新华都百货二楼绿色礼品提货区
8月1日,福建省珠宝玉石行业协会官网发布消费者警示称,格林珠宝采取了通过抽奖等形式误导消费者的促销方式。此次促销存在两个陷阱:
一是证书陷阱,即所有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上都只写明珠宝上的宝石名称,但没有写明宝石的品质或等级;
二是价格陷阱,即利用虚构的原价、大幅折扣等手段诱骗消费者消费。运营商设计这种赢取高额优惠券的促销模式,一般是为了让消费者为低端产品付出高价,希望消费者不被欺骗。
彩票式销售涉嫌价格欺诈
福建恒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启龙认为,商家采用此类有奖促销方式,破坏了商业诚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利用了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差,不遵循考虑原则,涉嫌欺诈。
福建联合信托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兴良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小兔齐萌的经历为例,如果没有现金券,标价2580元的商品最终以568元售出。如果经营者不能提供2580元的销售记录,就是虚构原价,涉嫌价格欺诈。虽然经营者没有以直接打折或者折扣的形式表达,而是以消费者大概率免费获得2000元的优惠券的形式表达,本质上依然是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提出退一赔三的索赔要求,而不仅仅只是退货。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
经营者借机诱导消费者购买高价珠宝玉石产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金镶玉、翡翠、翡翠首饰,避免购买看似物美价廉,实则质量低劣、价格昂贵的产品。同时,希望珠宝行业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销售产品的宣传推广。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