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赤峰车主车玻璃被砸,打击“盗抢骗”赤峰公安有招没?
2016年11月3日上午9时许,市民张先生来到松山区刑侦大队报案,称2016年11月2日晚,其停在松山区恒基新居门前侧路的汽车左后玻璃被砸碎,车内石头被砸碎,现金3500余元被盗。接警后,侦查员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察调查车辆防盗抢骗,目前已接到十余起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报案。
经过对案情的梳理,发现砸碎汽车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作案时间均为凌晨,作案手段相同,作案工具相同,专案组进一步分析认定这一系列案件均为个人作案,且体貌特征与侦查人员所查相符,于是侦查员将系列案件联系在一起进行侦查。
经侦查,暂住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的青年男子尹某进入侦查员视线。该男子常年居住在网吧、游戏厅等场所,无固定经济来源,经常半夜出入网吧,具有现场作案的嫌疑。现场监控录像中尹某的衣着、体貌特征与网吧监控录像中极为相似。至此,专案组认定尹某为该起作案的重大嫌疑人。
2016年11月8日18时许,侦查员在洪山区某网吧将犯罪嫌疑人尹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尹某供述其自2016年10月底起在松山区市区实施盗窃,先后发生十余起盗窃汽车贵重物品的案件。每次盗窃前,他都就地用砖头等就地材料砸碎汽车车窗,多次盗取车内贵重物品,被盗财物价值2万余元。
2016年11月8日,犯罪嫌疑人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7月8日,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接到3起群众报警,称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贵重物品被盗,被盗物品包括现金、手机、电脑、香烟等,一夜之间发生多起盗窃案,涉案车辆贵重物品案件在群众中引起不好反响。
经过缜密侦查,办案人员决定对案件进行联合侦查,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使用钢丝球砸碎车窗后实施盗窃。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立即启动联合作战机制,刑侦、图像侦查、网安、情报侦查等多个部门同时上岸,齐心协力破案。但由于持续降雨,对犯罪嫌疑人的排查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7月18日,元宝山区同一小区连夜发生4起砸车窗盗窃财物案件。此次专案组锁定一名头戴鸭舌帽、身穿黑色外套、背着背包的嫌疑人,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立即对嫌疑人展开侦查。同时,专案组对被盗财物进行追踪,成功从被盗手机中锁定一名辽宁男子。经排查,嫌疑人乘车前往元宝山区平庄镇的时间与同类盗窃案发生时间高度吻合。
7月27日6时许,元宝山平庄某小区又发生3起汽车财物盗窃案,盗窃手法如出一辙。专案组根据前期对嫌疑人的分析,判断嫌疑人作案后很可能返回喀左。专案组立即赶赴喀左,严密布控。果然,27日上午10时许,嫌疑人牛某出现,布控民警果断出击将其抓获。现场缴获作案所用弹弓、手套、背包等作案工具及大量赃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牛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选择在凌晨时分一处管理较为完善的封闭小区作案,作案时戴着手套、帽子、背包,用弹弓砸碎汽车车窗实施盗窃。由于该小区监控较为完备,不少业主放松了警惕,这也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作案可能。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核实侦查中。
2017年1月5日下午3点,赤峰公安在线访谈第八期——打击偷抢骗系列访谈,刑警支队、松山、元宝山刑警与网友面对面直播,网友纷纷留言,提出遇到的问题。
主持人
邵光华副队长您好。这次采访的主题是打击和防范盗窃等财物犯罪。“防范盗窃”是我们老百姓比较关心的话题,近期赤峰部分地区,砸车窗盗窃财物案件频发,给群众造成了损失。这时候受害人就只能依靠你们公安机关了。能否介绍一下警方在打击和防范此类盗窃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副队长邵光华:好的,近期我市部分地区确实出现了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等犯罪案件频发,案发后,赤峰市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厉打击,迅速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确保打击工作取得实效,公安机关在此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宣传警示。此类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车主或受害人防范意识不强,有放置贵重物品的习惯,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积极开展防盗宣传教育,增强车主爱护爱车、防止被盗的意识。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牌或由管理人员告知驾驶员不要在车内留有现金、贵重物品或包裹。对已破获的案件要加强宣传提醒,起到警示作用。
2.依靠信息,加强刑事侦查和专业化办案。加强对类似案件的侦查和侦破,及时破案,遏制案件发展蔓延势头。
3.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违法犯罪信息分析和交流,严厉打击流动人口犯罪、跨区域犯罪。
四、加大巡防力度。各地加大对犯罪高发路段、宾馆门口等公共场所的巡防守卫力度,力争将犯罪分子抓捕归案,破获一批犯罪案件,有效防范此类案件发生。
五是落实技防措施。公安部门和派出所督促案件多发路段单位门口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增加守卫人数,在案件多发路段张贴告示、提醒。
临近岁末,不法分子又蠢蠢欲动,想出各种“黑招”来“攒年货”,请大家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网友Blank问:
“如果车内财物被盗,作为车主我们应该怎么办?”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锋:遇到汽车被砸、被盗,正确的做法是:第一,尽快到原地点报案。在警方到达前,不要翻找现场物品,不要让无关人员经过现场,尽量从现场外围经过,不要触碰作案车辆及周边环境,避免破坏现场痕迹。第二,作案后,不要让围观者靠近,避免造成现场混乱,影响现场安全。第三,要及时处理警方调查过程。警方到达现场后,向警方详细汇报被盗车辆情况,如自己或他人进入现场,要如实告知警方,避免误导警方调查取证。在警方调查取证前,不要冲洗车辆。还有,不要清理散落的车窗玻璃碎片。
主持人
我们发现,这起系列盗窃案花了将近20天的时间才破案,破案速度好像不是很快,这是什么原因呢?”
元宝山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这类车内物品盗窃案件侦破确实比较困难,因为被盗车辆大多位于居民区或者比较偏僻的地方,这些地方监控设施很少,而且案发时间大多是在夜间,很难找到目击证人。警方已经针对这一现象制定了初步的方案和措施,一是在元宝山市区安装了大量的监控设备,二是大大增加了夜间巡逻民警的巡逻时间,增加了警察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从心理上震慑了犯罪分子,打消了他们作案的念头。方便在网络上向各位网友公开此事,我们坚信今后车内物品盗窃的破案率会大大提高,力争尽快降低犯罪率,尽快提高犯罪破案率。
另一位主人
交通广播主持人文晓:有司机朋友问到未成年人盗窃车内贵重物品的情况,车内贵重物品并不多车辆防盗抢骗,公安机关如何处理此类问题?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这位网友提到的现象确实存在,关于此类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年龄,未成年人确实有砸车窗拿物品的情况,但是他们还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进行处罚,只能由家长把孩子带回家进行教育管教。确实有一部分就是因为车上那几块钱,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下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内物品,并且不要把零钱留在车厢里看得见的地方。
交通广播主持人 文晓
最近网上有传言说不法分子利用“汽车干扰器”让我们误以为他们已经锁上车门离开,然后盗取我们车内财物。请问这种方法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网上的传言?是真的吗,我们司机朋友该如何防范呢?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这种作案手法确实存在,现在几乎所有的汽车都采用电子遥控装置锁车,确实省心省力。但是有时候也让我们的车主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因为遥控锁车只需要按一下遥控器就可以锁车,有时候车子并没有完全锁好,有的车主缺乏安全意识,没有确认车门是否真的关好了,如果车内还留有贵重物品,这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使用遥控器锁车的时候,按下锁车键之后,要仔细听车辆是否有“咔嚓”的反馈声,有的车是有灯光反馈的,如果没有声音或者灯光反应,最好回到车内用手拉一下车门再确认一下。如果发现遥控器无法锁车,请将遥控器对准仪表盘前方、挡风玻璃附近(汽车的遥控信号接收装置大多安装在这个位置)重新锁车。不,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用钥匙锁车吧,但要注意观察周围,确保没有可疑人员偷窥。
交通广播主持人 文晓
从2016年12月开始,赤峰交通广播就接到很多司机的电话,说自己的车门被撬开、车窗被砸碎、车内物品丢失等。这些车辆有出租车、货车、私家车等。有的当时就报案,有的因为损失不大就没报案。我想问一下这些案件能不能破案,警方会不会因为案值小就不管这些案件。春节将至,司机该如何防范此类案件?
元宝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怀东:首先司机们要清楚,不管案件大小,公安机关都会严肃对待、依法处理,绝不会因为案情小而不管。不管损失大还是小,你都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采取加强巡防、加大打击力度等多种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如果不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就无法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我们首先要提高防范意识,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下车时要锁好车门,将车停放在有监控设备、人多的地方或者特殊监管的地方。
交通广播主持人 文晓
汽车盗窃案件,需要多少钱才符合立案标准?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锋:按照《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一千六百元。
交通广播主持人 文晓
从2016年11月1日起,网约车合法化,这意味着出租车行业的人员和车辆数量都增加了,过去每年都有出租车司机被抢劫的事件发生,我们想知道2016年此类事件的发生情况。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锋:2016年全年松山区没有发生出租车司机被抢劫的案件。
交通广播主持人 文晓
为什么城区这类案件发生率越来越低?春节将至,请给出租车司机一些安全提示。
松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金永锋:我认为犯罪率下降的原因有四个方面:
1、我局落实警力下沉基层措施,加大巡控力度,松山区五个城区派出所每天派出两辆警车巡逻至凌晨,对犯罪分子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2、松山区的每条道路、每个路口、每个小区入口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对想要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3.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出租车司机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4、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犯罪分子也认识到了抢劫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这种严重的暴力犯罪已经越来越少见了。
安全提示: 1、出租车司机车内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或佩戴昂贵金银首饰,以免受到金钱诱惑。
2、白天或夜间离开城市时,必须告知亲属行程及乘客人数。
3、下车时一定要带走车内的贵重物品,停车时尽量不要将车停在偏僻无人看管的地方,尽量将车停放在有视频监控的地方。
4、如遇抢劫案件,请聪明灵活地应对犯罪嫌疑人,尽量不要与犯罪嫌疑人发生冲突,记住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口音等并及时报警。
为这次直播活动忙碌的赤峰市公安局网上公安局的朋友们
赤峰市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邵光华:感谢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对赤峰刑警的关注和支持。打击偷抢诈骗专项行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是我们公安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全市刑警将紧紧围绕公安部“11.25”会议确定的“两类突出犯罪”“四个集中打击”目标任务和公安部确定的“三增一减”总体目标,因地制宜、细化措施,强化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打击偷抢诈骗新机制落地实施,掀起打击偷抢诈骗新高潮,切实保持岁末年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杜绝不法分子和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下一步,刑警大队将继续会同网安局开展严厉打击“偷抢骗”系列网络访谈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自我防范和参与反“偷抢骗”斗争的意识,提升群众反“偷抢骗”斗争积极性,确保集中打击“偷抢骗”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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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交通广播FM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