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贷伪造律师函催收 挖财或难撇清关系
暴力催收被监管严禁后,面对恶意逾期还款,贷款平台要尽量追回欠款,但又不能逾越红线,不少网贷平台绞尽脑汁,却只能智取胜,于是平台直接用法律手段追债,给债务人发律师函催收。
杭州新禧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贷”)就利用这种方式“智取”该公司,伪造律师函收取费用。然而,这份律师函并不太正规,甚至函件上的合法注册登记也未得到官方认可,律师事务所也查不到。
律师函漏洞百出
“唐某某您好!以下是杭州快贷财务公司因您长期恶意拖欠本律师事务所的欠款而向我所发出的律师函,请您查收,如有疑问请回电185XXXXXXXX。”
这是《中国资本观察》记者从一位网贷失信人处获得的《杭州快贷金融诈骗案律师函》邮件正文的开头,PDF格式的律师函直接附在邮件正文中。
律师函的最后律师函催款骗局,除了有恒盛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外,还有项欣律师的印章,签名日期是4月10日,看来一切都是真的。
在阅读这封律师函时,中资观察记者发现了一些违背常理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律师会在函件中明确告知借款金额、逾期费用、利息、借款期限等细节,但这封律师函却没有任何信息,函件中记载的总金额只有3023元。因此,中资观察记者对律师函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另外,既然是快贷的贷款,为何支付账户的用户名竟然是杭州挖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挖财”)?贷款主体混乱,律师确实有些疏忽。
为了核实律师函的真实性,中国资本观察记者在企查查和百度上搜索了恒盛律师事务所。奇怪的是,企查查和百度上都没有该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律师函上明明写着恒盛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依法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难道是律师疏忽,把律师事务所的名字写错了?
随后,中国资本观察记者在企查查上搜索律师函中提到的“杭州快贷金融公司”,发现17条数据中,并没有杭州快贷金融公司的名字。不仅无法追踪到涉事律师事务所,甚至连委托人都无法追踪。这是否又是一种新型电信诈骗?
假律师,真诡计
为查明真相,记者以债务人唐某身份联系了律师函中留下的两个联系电话010-5315XXXX和185XXXXXXXX,不知何故,010座机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再次联系了一个以185开头的手机号码。
不过,接电话的男子告诉记者,自己并非向欣,而是车伟(音)。在核实了记者身份(唐某某)后,车律师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案情。
“我们客户快贷给您的贷款已经逾期84天了,快贷已经把这个案子转交我们律所走司法程序,您现在还有什么疑问吗?”车律师在电话里说道。
“您于2017年10月24日借款4545.45元,实际收到4000元,分6个月还款,每期980.3元。截至目前,您已偿还2期共计不到2000元,分别为980元、990元。”车律师说。
当记者对3023元的还款金额提出异议时,车律师表示,“除了本金,难道不需要支付逾期费和利息吗?”通话中,车律师反复提醒记者尽快查看银行对账单并还款。
当记者质疑为何在工商信息中找不到律师函中所提到的杭州快贷财务公司时,车律师回答道:“对方的工商注册名称是杭州挖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这是他们的一个综合性公司,就像一个金融集团,快贷只是他们的一项业务。”
“好的,我稍后会让对方的法律顾问联系你,把对方的公共账户发给你,你今天往公共账户里存2000元就可以了,我帮你办理延期手续。”车律师解释道。
11点19分,我和车律师通话刚过10分钟,就接到一个以010开头的电话,并标注为疑似诈骗电话。
电话那头是一名自称快贷法律部的女性工作人员,为了核实其信息,记者要求其说出工号和姓名,但她一直避而不答,在记者的坚持下,她只说出了自己的工号:1221,但拒绝透露姓名,理由是快贷公司都是用工号。僵持了一阵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11时43分,车律师再次打来电话,询问为何不配合快贷法律部的工作,通话结束后,记者对其律师身份表示怀疑,需要其提供律师执业证号码,车律师爽快地答应了。
11时57分律师函催款骗局,车律师向记者发来短信,上面写着他的律师执业号码131XXXXXXXXXXXXX2139,但中资观察记者从上海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发现,该律师执业号码对应的并不是车伟,而是她。
记者随后致电车律师,但无人接听。
下午1点42分左右,车律师打来电话说正在吃午饭,没有接电话。
记者在电话里问对方:“你姓车吗?中午给你的律师执业证号码是你的吗?”
“我姓切,所以我给你的号码当然是我的。”切律师说道。
中资观察记者随后向对方表示,发现对方的律师信息是伪造的,并表明自己的记者身份。
不过车律师的态度马上就变了,开始向记者询问他公司的名字和地址,记者如实告诉他,并告诉他可以到公司来核实身份。这时,车律师有些恼火,甚至直接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既然记者正在工作,他也不打算和这位律师朋友继续聊了,就挂断了电话。
但车律师没有放弃,13时53分,他再次打来电话,质问:“你为什么挂断电话?你为什么感到愧疚?”
挖钱,理清关系
在与这名假律师的电话交谈中,中资观察记者通过微信将这份漏洞百出的律师函发送给挖财公关经理陆文斌,询问该律师函是否由恒盛律师出具。对方称“目前正在封闭培训,稍后会转交给同事们查看。”
随后,吕文斌再次致电记者称:“我们得到的反馈是,此事与挖财无关,快贷与挖财是两家独立运营的公司。”
不过,记者质疑,律师函中提到的还款账户名称为何是挖财?快贷和挖财到底是什么关系?然而,吕文斌不仅否认律师函和挖财有任何关系,还否认挖财和公司有任何关系,称“挖财和快贷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从快贷官网获悉,快贷的运营公司为杭州新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新喜商务”),据企查查了解,新喜商务的监事与挖财全资子公司新策数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监事为同一人,均为杨晓光。
此外,据企查查显示,挖财目前拥有的12个版权中,有挖财快贷软件(iso版)(V1.0)和(安卓版)(V1.0),登记时间分别为2015年6月和9月。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16时18分,一名自称快达公关人员的柯姓人士电话联系记者,称正在核实律师函内容。
对此,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云峰分析称,律师函上盖有上海恒盛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如果该公章并非真正的上海恒盛律师事务所公章,那么该公章就不是印章,而是私章,涉嫌伪造企业印章。一般伪造企业印章情节较轻,即没有使用伪造品,只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律师函中的行为人,明显使用了企业印章,因此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可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同时,律师函底部印有律师姓名,若律师确实存在,则涉嫌侵犯其姓名权;若律师不存在,则涉嫌冒充律师从事法律业务,应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处理,并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中资观察记者将所有疑问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柯先生留下的邮箱,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对方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