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过后还要养殖果子狸?某地政府部门请示报告引关注
连日来,一份《关于将部分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国家管理名录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多个微信群中流传,并迅速引发自然保护人士的质疑。
据当地环保人士透露,“从3月6日开始,这份《请示》就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准备上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要求》指出,××省是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省份,同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是重要的特色养殖产业,也是林业精准扶贫的重要产业之一。据统计,××省现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或个人4424家,固定资产投入56.38亿元,年产值62.79亿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1641家,年产值80.6亿元,产业从业人员12万余人。
《要求》要求,将部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兽类、鸟类野生动物品种纳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其中包括绿头鸭、斑嘴鸭、蓝孔雀、环颈雉(彩雉)、鸵鸟、鸿雁、梅花鹿、杂交野猪、果子狸、竹鼠、豪猪等。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这份仅有1300多字的“要求”中三次提到“狸猫”。
一位动物保护人士说:“他们想把果子狸列入允许食用的人工繁殖野生动物名单。我真的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环保人士还发现,《要求》显示“野生动物管理利用单位1641个”,而当地媒体同日公开报道的数据显示,该地区共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2836个,管理利用单位822个。“报道的数据明显高出很多,哪个数据是真的?”
8日上午,当地林业部门一名官员在电话中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数据还没有出来,预计下周二才能有结果。
关于将部分人工繁育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国家相关名录管理的请求(部分内容截图)
果子狸的学名是灵猫科,是灵猫科、狸猫属的肉食性动物。作为SARS病毒的中间宿主,果子狸本身虽然不携带SARS病毒,但是它是杂食动物,活动范围很广,在与其他野生动物接触时会感染一些病毒。研究发现,野生果子狸身上有狂犬病毒、旋毛虫、斯氏狸殖吸虫等寄生虫。
2003年5月23日,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香港大学联合发布消息称,在野生果子狸身上发现的SARS病毒与人类身上的SARS病毒完全相同。为防止人们食用果子狸肉而感染SARS病毒,香港随即禁止果子狸入境。随后,广东、上海等地也下达明确命令,禁止市场上买卖果子狸。
2003年8月,原国家林业局发布相关通知,公布了包括果子狸在内的梅花鹿等54种具有成熟驯养繁殖技术可供商业化利用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通知称,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报送,组织专家评审,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商业利用及繁殖技术已经成熟,可以进行商业化驯养繁殖和管理。
当年10月15日,非典疫情发生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宣布,果子狸经营者只要持有营业执照、相关检验检疫证书和《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销售许可证》,并取得相关野生动物保护站核发的《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证》,便可以经营果子狸。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养殖果子狸是骗局吗,北京大学生命学院吕植教授牵头的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列出了6种对公共安全有危害的野生动物,其中果子狸位居榜首,其次是眉蛇、虎纹蛙、土拨鼠、穿山甲、中华菊头蝠。
2月2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布对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商业利用的机构进行全面整顿养殖果子狸是骗局吗,对以食用为目的从事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要吊销、注销其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证件,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已成熟驯养繁殖技术可供商业利用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来源:原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