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诈中心:以案释骗,详解十大常见骗局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日益普及,新型电信网络犯罪不断增多,国家反诈骗中心以案例讲解诈骗,带你深入了解十大常见诈骗行为。
2020年3月,张某(女,27岁)上班时接到自称成都市公安局警察的电话,对方称张某办理的一张银行卡涉嫌郑州诈骗案,张某称自己并未办理该卡,对方称可能是身份信息泄露导致,随后将电话转接至“河南郑州市公安局”。电话中自称郑州市公安局警察“李刚”的人要求张某告知自己的QQ号。对方在加了张某的QQ后,要求张某将银行卡内的钱转到安全账户,并提供了一个网站让张某按照步骤操作。随后,张某银行卡内的207799元被转走。张某联系对方后发现QQ和电话都联系不上,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此类诈骗中,诈骗分子在非法获取受害人信息后,会冒充公安机关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利用公检法机关的威望,突破受害人的心理防线。然后,诈骗分子以受害人涉嫌犯罪为由恐吓受害人。为了增加真实性,诈骗分子一般会发送伪造的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进一步突破受害人的心理防线。最后,诈骗分子以让受害人洗清罪名、自证清白为由,诱导受害人将自己名下的钱款转入所谓的“保险柜账户”,并进行资产审查。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也不会互相转接电话,也不存在所谓的“保险柜账户”。
案例二:冒充电商客服诈骗
2020年5月,杨某(女,28岁)接到自称天猫客服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因工作失误,为杨某开通了代理,每月要扣杨某500元,如果取消,电话将转至银行。在取得杨某信任后,对方将电话转至“银行”。“银行工作人员”以杨某银行账户需要测试锁定为由,要求杨某将钱转至“银行”。杨某按要求将少量资金转至“银行”。随后,对方以确保杨某资金安全为由,要求杨某将所有存款及贷款转至“银行”。杨某遂按对方要求,分多次转入,共计27.26万元。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此类诈骗中,不法分子冒充网店客服,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提出索赔。此时,受害人为了减少损失,会主动提供自己的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并轻易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最终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警方提醒,当收到所谓客服发来的“退款”短信或电话时,不要轻易相信,也不要随意添加陌生客服的QQ或微信,应尽快向官方客服、商家核实。
案例三:网络订单诈骗
2020年12月,张某(男,33岁)收到一名叫“菜鸟驿站工作人员”的微信好友请求。张某接受请求后,被拉进一个名为“碧螺春”的微信群,群里全是刷单返利信息。随后,张某通过“碧螺春”微信群里发的二维码下载并注册了“闲寻”APP。在“闲寻”APP中第一笔订单获利后,他根据“闲寻”APP中老师提供的银行卡,多次通过手机转账共计3.65万元。转账后,对方称操作失误导致其发现无法提取“闲寻”APP余额,张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任何需要预付费的兼职、刷单工作都是骗局,不要有“抢小利”“轻松赚大钱”的心态,如果刷单真的这么赚钱,那为什么大家还要那么辛苦?所以不要相信所谓的高回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记住,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案例四:网络贷款诈骗
2020年7月,张某(男,27岁)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称通过京东白条可贷款6.8万元,并附有链接。张某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下载京东APP,下载后在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注册账号申请贷款,但贷款未成功。随后,张某在该平台添加了对方QQ,对方以保证金、银行流量限制、操作失误等为由,要求张某分5次转账共计9.78万元。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此类诈骗中,骗子冒充贷款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受害人,以“无需抵押、低利息、即时到账”等条件诱惑受害人,诱导受害人点击链接下载假贷款APP并填写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然后,骗子会以银行卡填写错误为由要求受害人缴纳“押金”、“资金被冻结”而要求受害人缴纳“解冻费”、“需要提高信用”而要求受害人缴纳“授信费”,或者以测试还款能力、刷银行账户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警方提醒,凡是在贷款前以任何理由要求你转账的,都是骗局,如需贷款,请选择银行或正规金融机构。
案例五:杀猪诈骗
2020年9月,邓某(女,30岁)在心灵聊天软件上认识了一名叫“郭子贵”的男子。两人聊得很投机,加了微信后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郭子贵”在聊天中提到可以带她一起赚钱,邓某很感兴趣,“郭子贵”便给她发了一个二维码。邓某扫码进入了一个“中石化股票”的页面,按照男友的提示注册登录后,便开始在页面投资。前两次投资均有盈利,于是邓某便开始在页面大手笔投资,共计64960元。直到投资页面打不开,邓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在此类诈骗中,骗子会将自己包装成单身高富帅男、美女富家女或交友网站上的成功人士。然后策划与受害人培养感情,通过展示才华、炫耀财富、询问温饱等方式让受害人喜欢上他,迅速建立恋爱关系。之后骗子要求受害人帮忙操作投资理财账户或赌博网站,让受害人觉得自己很会赚钱,引诱其参与,让受害人一开始就尝到甜头。在受害人心服口服并投入大量资金决一死战后,“完美情人”便烟消云散。
案例六:冒充亲属诈骗
2020年1月,王某(男,43岁)在QQ上收到儿子发来的信息,称学校正在组织清华大学培训学习,名额有限,要求王某立即缴纳培训费39200元。王某觉得儿子的学业很重要,便立即通过妻子名下的银行卡将39200元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后,对方称培训班的班主任想和家长沟通一下,便给王某提供了一个QQ号。王某添加号码后,对方自称是清华大学培训教授“王焕志”。“王教授”称,培训一共分两期,第一期已经交费,培训结束后还需缴纳第二期费用39200元。王某向同事借钱,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入39200元。随后,王某电话联系儿子,儿子称对培训的事情并不知情,也没有和家人联系。王某这才意识到被骗,共计被骗78400元。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在此类诈骗中,诈骗分子会冒充受害人子女,并编造出孩子出车祸、补习班等一系列借口,利用家长爱孩子的特点,让受害人不假思索地转账。警方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擦亮眼睛,在要求转账时要反复核实孩子是否真实存在,避免慌乱上当受骗。
案例七:冒充朋友诈骗
2020年7月,蒋某某(女,48岁)在家休息时反诈信息骗中心,同事在QQ上发信息借她3万元周转。蒋某某同意后,对方发来支付宝账号,随后蒋某某通过支付宝给对方转了3万元。第二天上班,蒋某某问同事借钱的原因,同事称自己的QQ被盗了,并没有找蒋某某借钱。此时,蒋某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报警。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此类诈骗中,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一些信息,窃取或创建高度相似的好友账户接近受害人,虚构突发状况诱导他人转账。警方提醒,网上聊天时一定要多加辨别,一旦涉及到钱财,一定要通过电话、视频、语音等方式确认对方身份后再转账。
案例八:彩票诈骗
2020年2月,余某(男,21岁)在刷抖音时在微信上添加了陌生好友“陈先生”。“陈先生”在聊天中邀请余某参加抽奖,随后称若中奖可参加返现活动(模式为按转账金额分次返钱)并给余某发送了一个微信支付二维码,可转账700元,后又给余某发送了一个Paybei二维码,可转账800元。随后,“陈先生”以返现额度有限为由,要求余某添加陌生QQ好友“财务”。之后反诈信息骗中心,“财务”以高额返现活动为由,要求余某向银行账户转入2090元。随后,余某发现自己被骗,被骗金额合计3590元。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此类诈骗中,诈骗分子冒充各种身份,通过QQ、微信等方式添加受害者,并在微信群、朋友圈、QQ群、QQ空间等渠道发布信息,以“中奖返利”等各种虚假借口,诱骗受害者上当。受害者贪图轻松赚钱,被对方删除或屏蔽后才意识到被骗。警方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易相信中奖返利活动,也不要轻易扫描各种来历不明的二维码。
案例九:虚假信用诈骗
2020年7月,蔡某(男,29岁)接到一陌生电话,来电者自称“龙鹏”,为银监会工作人员,可帮助蔡某消除此前不良贷款记录,恢复信用。蔡某信以为真,添加了对方提供的“消贷专员”QQ。添加QQ后,蔡某按照对方语音提示,分7次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入共计11.19万元。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在此类诈骗中,骗子会冒充金融公司、银行客服,声称受害人有过“网贷”经历,可以“帮忙注销网贷平台账户,改善信用报告”。骗子随后会诱导受害人添加“客服”QQ,由“客服”向受害人提供伪造的营业执照、工作证明等,获取受害人的信任。随后,骗子诱导受害人下载网贷平台,并告知受害人在网贷平台借款后还款,即可注销账户。最后,骗子谎称受害人注册的网贷平台过多,银行卡自动还款会失效,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到“客服”指定的账户上,以便帮助还款。一旦受害人将钱转走,“客服”便会消失。警方提醒,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删除或修改信用报告,任何声称是贷款平台客服,能提供注销或“洗白”不良网贷信用记录服务的电话,都是诈骗电话!
案例十:网络游戏虚假交易诈骗
2020年2月,李某(男,23岁)在网上看到一则快游戏交易平台的广告,点击链接后进入平台页面,看到有网友高价求购账号,便准备出售自己的游戏账号。与该网友取得联系后,该网友通过平台向李某转账500元,但李某无法提现。李某随后联系平台客服解决,客服称需要充值1000元才能解冻账号,李某便向客服提供的账户转入了1000元。此后,客服以需要激活账号为由多次要求李某转账,李某共被骗取转账款项13500元。
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此类诈骗中,诈骗分子会在游戏中发布虚假广告,声称能领礼包或低价购买游戏道具、游戏皮肤,并要求受害人添加其微信或QQ好友,并发送声称是购买渠道的二维码或链接,要求受害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在链接中的网站充值进行支付。警方提醒,买卖游戏账号、道具、皮肤时,一定要通过官方游戏平台进行交易,切勿随意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陌生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