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用我名字注册公司是股东也是最终受益人有什么危险 我不介入公司任何运营及分成 (他人用我名字贷款买车,后无力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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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人用我名字注册公司是股东也是最终受益人有什么危险 我不介入公司任何运营及分成?
- 我为挂名法人代表及大股东,但没有实践运营和出资。公司若开张,我要承当责任吗?
- 不出资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介入公司运营的法人代表有什么危险?
他人用我名字注册公司是股东也是最终受益人有什么危险 我不介入公司任何运营及分成?
当然会有危险啦,假设公司出现了违法立功的事件,做为股东,不论参不介入运营,分不分成,都是须要负法律责任的。
我为挂名法人代表及大股东,但没有实践运营和出资。公司若开张,我要承当责任吗?
须要的,法人须要承当必定的危险,假设公司有违法行为,并无介入公司运营,是他人盗用的启动公司坑骗,要到派出所和公安启动说明,经公安考查,确实有关,那么不形成立功。
但案件无法能像这么便捷。
法律剖析无论挂不挂名,法人都要担任任,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与自己不出现相关,仅以公司自身的财富为限对外承当还款责任。
此时危险很小,2、担任团体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自己的所有团体财富对外承当还款责任。
此时的危险是比拟大的,3、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准则上也仅以公司的财富为限对外承当责任,然而假设无法分清公司和股东团体的财富时,股东有或许要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在刑事上:假设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立功,比如公司出现坑骗银行存款、坑骗保险金、合法集资等状况。
此时,作为法人代表假设对此状况明知,就有或许要为此承当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恪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益,不得滥用股东权益侵害公司或许其余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公司债务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益给公司或许其余股东形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抵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责任,回避债务,重大侵害公司债务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董事、监事、初级治理人员不得应用其关联相关侵害公司利益。
违犯前款规则,给公司形成损失的,应当承当抵偿责任。
不出资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介入公司运营的法人代表有什么危险?
法律定义的有限公司中有一条“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债务承当责任”。
是指企业的资产,跟法人代表没有相关。
法人代表是企业的代表人,就是说他的行为代表了公司行为,再文言点解释就是企业的委托人了。
只需股东的出资所有到位,债务债务相关跟股东没有相关,大家都是以出资额承当担保责任的,既然你们都是25%,那么责任是一样的。
然而法人代表要承当企业的其它责任。
譬如说企业违法立功的话,或许违法工商税务法律规则的话,法人代表都是要承当责任的。
另外,企业违犯关停的,法人代表也是承当责任的。
譬如说5年内不能再做法人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