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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想找“直销大王”周希俭“退货”的人怎么办?

温馨提示:本文最后更新于2024年7月29日 13:05,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在下方留言或联系博主。
摘要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更新信息显示,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下称“黑名单”)。

权健事件后,一些企业打着直销的幌子,卖狗肉,让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走上庞氏骗局,找下线,坑骗熟人,敲诈亲朋好友,这种畸形的商业模式至今仍很常见。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更新信息显示,南京中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

中脉科技集团骗局_中脉科技是干嘛的_中脉科技是否合法

系统显示,南京中迈被列入“黑名单”的原因是“两年内因发布虚假广告,或者发布影响消费者生命健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商品、服务虚假广告,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中脉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涵盖保健食品、保健品、健康服务三大领域的大型健康企业,也是2006年首批获得直销牌照的13家企业之一,其实际控制人周希建被誉为“直销大王”。

那么,这家公司到底做了哪些虚假广告呢?

1.不少产品存在夸大宣传问题

近日,国际金融报记者接到重庆、安徽、河北等地消费者投诉,称南京中迈的塑身衣、保健床垫、高价酒等直销产品欺骗消费者,甚至进行非法融资活动。不少消费者还质疑南京中迈涉嫌变相进行“招人”等传销活动。

以南京中迈销售的磁疗床垫为例,这款产品是其畅销产品之一,售价为2.38万元。多位购买了这款床垫的消费者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南京中迈宣称这款床垫可以治疗多种疾病,不仅能治高血压、糖尿病、痛风等,而且“睡在这款床垫上绝对不会致癌”。

此外,南京中迈旗下的“中迈LACA内衣”线上销售也颇为火爆。《国际金融报》记者近日走访上海南京中迈旗下多家美容院时发现,这款女性塑身内衣正在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家实体体验店内销售和展示。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中迈科技塑身内衣可以用于脂肪管理,只要穿上这款采用特殊材质制成的塑身内衣,就能减肥、预防亚健康。此外,店主还表示“欢迎加盟”。记者发现,类似的南京中迈实体店在上海已有15余家。

网上一家名为“中迈拉卡塑身会所”的店铺客服表示,该品牌的塑身衣内含远红外线和能量石,不仅能像普通内衣一样调整身材,还能挺直颈椎,甚至还能促进血液循环、促进伤口愈合。店里最便宜的塑身衣售价在5000元左右,最贵的则要上万元。

来自辽宁的消费者小张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我爸妈不仅买床垫、内衣,还买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现在我们家里全是中迈的产品,一旦买回来发现不好用,根本就没法退换。”

小张也说:“中迈把‘绿色生态家居’的宣传理念用得很好,告诉像我父母这样年纪稍大、口袋里有足够的钱的中老年人,用他们的产品可以给家里创造一个绿色环境。他们的产品定价很高,也不讲价,但实际上他们的产品一文不值,也没有什么作用。我父母甚至想借钱开店中脉科技集团骗局,都被我拦住了。”

2 购买产品免费获赠港股股票?

《国际金融报》记者访问南京中脉官网发现,在售产品仅有少量,消费者投诉的产品并未列出。对此,一位中脉产品会员解释称“只有购买过该产品并成为公司会员的人才可以登录查看所有在售产品。”

“我们不仅购买了中迈的床垫等产品,还购买了其上市公司的原始股。” 来自重庆的付先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中脉科技集团骗局,“达到三黄一蓝级别需要80万元,达到这个级别可以获得中脉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为了发展下线,2014年我投资2.6万元成为会员,2014年又投资8万元升级为中脉科技二级店,可以以4折的价格拿到产品。2015年,我投资自己的会员账户,做正常直销,取得了150万元左右的业绩(其中自己投资约35万元,因为达不到标准,上级建议我自己投资购买)。2016年,我再次取得了400多万元的业绩,这其中既有我自己的投资,也有亲戚朋友和下线会员的投资。达到资格后,中脉承诺我可以成为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和多家股份公司的原始股股东。”

记者了解到,此前直销案件中,涉及金融的衍生品案件并不多,即便在权健事件中,也未出现该现象。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付先生依然坚信自己持有中脉旗下港股上市公司道和全球(港股00915)(00915)的原始股份。但令人疑惑的是,记者在梳理付先生入会、开立股票账户、投资股票、原始股票合约是否生效、是否享有分红权等流程后,发现他的股票账户自始至终未持有任何股票。

为何付先生等消费者坚称自己已获得原始股权合约?据悉,南京中脉在2015年、2016年均提出,2015年若达成三颗黄钻、一颗蓝钻级别,则可获得道禾全球原始股权;2016年若达成三颗蓝钻、一颗皇冠级别,则可获得多支股权及永久制产业分红。产业分红由道禾集团旗下多家公司提供,包括道禾影业、汇明教育、道禾航空等。

付先生等人投资之后才知道,中脉科技所谓的分红只是中脉科技体系内的资金,只能用来购买公司的产品,无法提现,价值和宣传完全不成比例,而且中脉的产品凭一级店铺会员加积分兑换最低可以七五折购买,而股东分红只能按原价购买。

那么,傅先生到底拿到了原始股份没有?《国际金融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了几件怪事:一是他曾到澳门签订原始股份分红协议,但始终没有归还合同。

“2015年的时候,很多人去澳门,因为被告知道和全球的股票签约后会在港股上市,当时是2元多一股,我们会员被告知每人持股1.3万股左右。”付先生说,但让他不解的是,在澳门签约现场,对方拿出了英文的签约文件,现场工作人员不允许他拍照、录像,他不知道文件上是否写明了具体的股数和分红条件,也没有拿到签约合同的复印件,只是有人拍了视频当证据。付先生的妻子2016年去成都签约JIDG股票时,也遇到过上述情况。

第二,消费者购买中脉产品的资金并非出现在其股票账户中,而是出现在其中脉会员账户中,且签署的文件上没有任何盖章痕迹。

“后来中脉让我在2017年签字确认原始股,但我始终没有签字。我与重庆办事处沟通,问他们为什么在道和全球股价从最初的2元跌到后来的0.24元左右,也就是2万元的原始股跌到2000元的时候,中脉科技才提出将所谓的原始股转到我名下?为什么一开始不给我们发原始股身份,而是拖了一年才发?”付先生质疑。南京中脉回复他时称“是国泰君安(港股02611)的问题”。他随后签署了JIDG股票合同,但并未得到南京中脉的相应回复。

根据付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证券账户截图,其证券账户刚开户时只有几百元资金转入,几年来,南京中迈一直没有将原有的会员费和原有的股份转入账户。

一位证券从业人员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表示,上述证券操作方式明显不符合规定,除了融资模式比较奇怪之外,带领投资者到澳门签约也显得很不正常,在内地签约和在澳门签约有很大区别,南京中迈可能主要是为了寻求澳门当地法律的保护。

南京中脉给付先生印象最深的产品是一瓶价值45万元、号称能治病的药酒。南京中脉的宣传资料称,这款产品是茅台酒厂生产的专用药酒,但付先生说,后来查了一下,它的成本价只有一百多元。

付先生称,真正吸引他的并不是南京中脉药酒等产品的神奇疗效,而是购买产品获得上市公司原始股后的五年内分红、永久分红等福利。

港交所公开资料显示,道禾全球即道禾全球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生态健康领域产业投资、运营及服务”的投资产业集团,目前旗下包括道禾酒业、道禾通航、道禾影业、道禾体育、博轩餐饮、道浩教育等子公司,业务涵盖健康餐饮、文体教育、通用航空、影视娱乐、新能源、移动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等。

3 直销王周希俭

您对我们的子公司了解多少?

对于付先生关于道和全球原始股的问题,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道和全球,相关人员表示,“作为基层员工,没听说过有赠送原始股的事情,但我们和南京中迈的老板是周希建。”

公开信息显示,道和全球的实际控制人为周希建,南京中迈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友山。

当《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南京中迈核实时,相关人员表示,“我们老板是徐先生,没听说过你说的周希建、王友山。”当记者进一步询问老板全名时,对方以内部信息不方便透露为由拒绝了。

记者了解到,周希建不仅参加了傅先生提到的股权签约仪式,近年来还以中脉健康产业集团董事局主席的身份多次接受媒体采访。

那么,周希建到底是谁?

公开资料显示,周希建曾就职于安利,在美国直销公司如新成名,后来转行到国内做直销。2013年,周希建创办广东道和投资实业集团,旗下的道和酒庄曾生产过单价高达43万元的“道和国韵”葡萄酒。

2016年,周希建通过其旗下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华仁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彼时,公司正处于业绩下滑、重组失败的低谷,2015年归母净利润仅为2293.65万元,与2013年的1.22亿元相去甚远。目前,记者尚无法确认周希建从南京中脉募集的资金是否与收购华仁药业有关。

不过周希建的这些招数在资本市场似乎并未奏效,其在华仁药业任职期间,公司归母净利润并不乐观,今年7月,周希建成功退出华仁药业,套现11.49亿元。

4 专家建议

启动消费公益诉讼制度

直销在中国发展已有20多年,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约有90家,市场规模超过2000亿元。

虽然行业发展迅速,但虚假广告、变相传销等问题一直存在。那么,南京中迈从事的直销到底是合法直销,还是非法传销呢?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经营场所以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分销方式。

南京中脉在销售多款产品过程中,不仅明显夸大产品功效,还违反了《禁止传销规定》的相关规定,如其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并向被发展的人员承诺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支付报酬,并要求被发展的人员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取得会员资格和获利的条件。

针对上述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表示:打击打着直销幌子搞传销的不法公司时,不能再盲目相信牌照和行政许可,因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靠牌照已经不再是“万能药”。过去,消费者经常抱怨没有直销牌照的公司搞传销,现在发现,大多数有直销牌照的公司也在搞传销。这似乎是行业内公开的现象,有牌照的公司其实更具有欺骗性。

对于消费者在打击传销过程中投诉无门、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刘俊海建议,消费者首先要看清楚自己需要投诉什么。直销许可证是商务部颁发的,对某家企业的直销许可证有疑问,应该向商务部投诉;举报行政违法行为,应该找主管行政执法的工商局,也就是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犯罪行为,应该找公安部门。以上三个部门是打击传销的“三驾马车”,应该按照“三驾马车”的职能,找到相关的投诉渠道。

专职律师尹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表示,传销是我国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如果已经取得直销许可证的企业从事传销活动,那绝对是违法行为。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规定》,违法企业将受到管理部门的查处,甚至可能被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直销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不过,刘俊海建议,鉴于受骗消费者追回损失的难度和维权成本的过高,监管部门应消除“孤岛现象”。传销这种“商业邪教”如何在互联网时代、金融创新时代进一步泛滥,成为践踏商业、践踏法律的畸形模式,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尽快找出赚钱的“路线图”。只有找到源头基因,才能从根源上斩断传销企业的盈利来源。他建议,在中国启动公益诉讼制度,这是零成本维权的最佳途径。

本文来自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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