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中常见的手段以及预防措施有哪些 (电信诈骗中常用的钓鱼网站主要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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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中常见的手段以及预防措施有哪些
电信诈骗中常见的手段有: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网络诈骗。
防范措施有:思想上:沉着冷静,不慌不忙;不贪便宜,拒绝诱惑。
行动上:核查实情,辨别真伪;不乱转账,防范风险。
一、电话诈骗
1、虚构子女绑架,利用电话录音造成家人恐慌,要求家人汇款赎人。
2、冒充亲友,以车祸、生病、违法需交纳款项等为由实施诈骗。
3、冒充电信局人员,以电话欠费等名义实施诈骗。
4、冒充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人员,以事主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由,实施诈骗。
5、冒充税务局人员,以退税为由要求事主到银行ATM上操作,实施诈骗。
6、谎称事主中奖,要求事主交纳个人所得税、服务费和手续费等实施诈骗。
二、短信诈骗
1、发送短信称事主的银行卡在异地刷卡消费,待事主回电时,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2、通过短信发送银行账号及“速汇款”等信息,行骗碰巧要汇款的事主。
三、网络诈骗
1、在互联网上发布帮助挑选或购买股票等信息,骗取事主汇款。
2、发布虚假中奖信息,事主上网时会发现QQ中奖或网络游戏中奖,但必须先交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不法分子以此骗取事主汇款。
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
1、作案手法变化快
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层出不穷,千方百计闷迹编造各种虚假事实进行诈骗犯罪,从最初的“中奖”、“消费”虚假信息,发展到“绑架勒索”、“电话欠费”等虚构事实诈骗,甚至冒充电信工作人员、公安民警诈骗,欺骗性非常大,识别很困难。
2、社会危害相对较大
一些群众多年的积蓄一嫌冲夜之间被犯罪分子骗取,思想包袱很大,个别群众因被骗厌世轻生自杀,给社会治芹罩歼安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3、受害群体不特定
通过梳理分析,受害群体按职业分,有在校学生、个体老板、下岗工人、打工人员、农民;按年龄段分,青年人、中年人和老年人均占一定比例。
4、侦办难度大
由于电信诈骗犯罪往往是跨地区甚至是跨境作案,涉案资金账户和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地区协作成本高、破案难度大。
另外,此类犯罪涉及互联网、电信、计算机等多个领域。
加之银行具有开户方便、销户方便、转账方便、取款方便等功能优势,犯罪分子转移赃款便捷迅速,证据固定难度大,追回赃款的可能性小,都加大了此类案件的侦办难度。
大学生如何防诈骗
1、最重要的是不要暴露隐私,不要在一些非正规网站用自己的手机、身份证号注册信息。
2、现在的手机安全性能高,是骚扰电话的话会有显示,看到是骚扰电话就毫不犹豫的挂断,不要接听。
3、有好友在聊天软件上向你借钱,最好打个电话给对方确认一下,听下他的声音,是你朋友的声音,又确认他是真的有在聊天软件上跟你借钱,你再考虑要不要借。
4、接到电话说家里人出事需要钱的,要先打电话回去确认,确认是事实才打钱过去。
生活中常见的防骗措施有哪些?
1. 保持冷静的头脑。
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情况,保持冷静至关重要。
不论遇到大事件还是小问题,都要保持心态平和。
慌乱只会导致错误决策。
面对问题时,先让自己冷静下来,再作决定。
只要能够保持冷静,就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2. 谨慎汇款。
在涉及汇款事宜时,务必先核实对方的身份。
不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都应仔细验证信息。
若信息未经验证,不要轻易汇款,以免陷入陷阱。
3. 提高防骗意识。
对所有人都保持一定的戒备心。
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这样就能减少被骗的机会。
4. 保护个人信息。
妥善保管身份信息和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
养成良好习惯,不轻易透露个人数据。
避免因贪图小便宜而扫描不明二维码,导致信息泄露。
一旦信息暴露,被骗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5. 慎用公共网络。
控制自己的网络使用欲望。
在陌生环境中,为保证安全,最好使用自己的网络流量。
避免使用公共Wi-Fi,以免信息泄露,增加被骗的风险。
6. 重要决策要商量。
在做重大决定前,应与家人和朋友多加讨论。
多听取他人意见,有助于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独自做决定可能导致错误,并且事后难以挽回。
7. 增强生活常识。
掌握基本的生活知识和常见的骗局识别技巧。
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有助于识别并避免骗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总结:以上是生活中常见的防骗措施。
保持冷静、谨慎汇款、提高防骗意识、保护个人信息、慎用公共网络、重要决策要商量、增强生活常识,这些都是帮助您避免被骗的重要方法。
电信诈骗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防范电信诈骗可从以下四方面着手:1、高度重视电信诈骗防范工作;2、积极向客户讲解防范电信诈骗的要点;3、积极参与防诈骗技能的培训;4、加大营业区自助服务区的巡视力度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