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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大学生身陷“校园贷”被骗16万余元

温馨提示:本文最后更新于2024年6月10日 10:14,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在下方留言或联系博主。
摘要

12名大学生轻信了金某的说法,按照其要求,进行了贷款申请,或将个人全部身份信息等提供给了金某。利用这些信息,金某在“玖富”“分期乐”“优分期”“花无缺”等多个网络贷款平台肆意贷款。之后,12名大学生陆续收到还款信息,又找不到金某,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孙海华)听信他人谎言优分期骗局,以为通过网络下单就能赚佣金、补贴生活,不料却落入“校园贷”陷阱,12名大学被骗16万余元。近日,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全力追缴赃款、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申请司法协助下,12名受骗大学生近九成损失得到赔偿。

设局“校园贷”骗局的被告人金某刚大学毕业不久,他通过网络冒充某网贷平台工作人员,谎称可以介绍兼职优分期骗局,只要在该借贷平台上借贷,帮助平台“刷单”,即可获得回报10%的提成。同时承诺金某本人会通过后台配合取消借贷订单,大学生无需还款。12名大学生相信了金某的说法,按照其要求向金某申请贷款或提供全部个人身份信息。金某利用这些信息,在“久富”“分期乐”“有分期”“花无缺”等多个网贷平台上随意借贷。此后,12名大学生陆续收到还款信息,却找不到金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这些被骗学生大多是来自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贫困学生。 他们被骗后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始终把“追缴赃款”作为重中之重,在配合公诉人、侦查人员查清金某资产及诈骗资金流向的同时,多次联系金某父母,通过辩护律师与金某及其家人反复沟通,最终追缴赃款4.5万元。在得知未央区检察院为受骗学生申请司法救助后,未央区人民法院立即响应配合,最终顺利批准了10余万元司法救助。

金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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